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APEC經濟委員會進展及我國參與——專訪EC副主席曾雪如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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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APEC經濟委員會進展及我國參與——專訪EC副主席曾雪如參事

採訪、整理/周子欽、黃暖婷  (2014/05/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5期》

曾雪如簡介

學  歷:.美國耶魯大學國際經濟碩士

     .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

現  職:.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參事

 

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ttee, EC)的成立,始於1994年印尼APEC部長級年會決議將經濟趨勢與問題特別工作小組(Ad Hoc Group on Economic Trends and Issues, ETI)提升為經濟委員會。EC每年在APEC輪值地主會員體正式召開兩次全體會議,定期會商領袖會議、部長級會議及資深官員會議所交付之任務,以及EC通過之工作計畫;另視情況需要,召開特別工作小組會議及專題研討會,討論個別議題。

我國自推動成立EC的提案起,即持續扮演積極角色,並曾主動草擬EC工作規範(Terms of Reference, TOR)。多年來,隨著亞太經濟情勢變遷,EC的工作重點也逐漸從成立初期針對亞太區域總體經濟發展趨勢與特定經濟議題進行研究分析,擴大延伸至政策性的「結構改革」,而EC也在這段過程中,建立起在APEC架構下的獨特地位。

 

EC的演進

EC創立後的第一次會議於199528~9日在日本福岡召開,會中確定推出「經濟展望報告」(APEC Economic Outlook),以協助APEC各會員體領袖、部長與民間瞭解亞太地區的經濟表現與政策課題。

報告的總體經濟層面,著重在確切反映整個亞太地區的發展與經貿相互依存關係,並提出中期展望;個體經濟部分,議題則以選擇性且不與其他委員會或工作小組議題重複為原則。1996EC按照領袖宣言中,領袖們對人口、經濟、糧食、能源與環境問題的關注,提出「APEC區域內,人口擴張與經濟成長對糧食、能源與環境的影響」(The Impact of Expanding Popul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on Food,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in APEC)FEEEP倡議。

1997年下半年,東亞各國先後遭逢金融危機,1998APEC領袖與部長級年會宣言中,部長們特別感謝1998APEC經濟展望報告提供對亞洲金融危機的分析,以及相關情勢與展望的討論,而領袖們也同意EC所提FEEEP倡議的可能行動計畫,並指示部長們落實執行。因此在當年度EC會議中,會員體同意日後EC將針對APEC領袖與部長最關心的核心經濟課題,提供研析性支援,以協助APEC推動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以及經濟技術合作議程。此後數年中,EC持續針對金融危機、知識經濟,以及貿易自由化與便捷化議題,做出研析和建議。

2002APEC領袖宣言與部長會議聯合聲明中,領袖與部長們表示:由於全球經濟復甦動能與速度充滿不確定性,因此建構健全的金融體制,持續進行結構改革並促進市場動能,顯得格外重要,而EC應針對結構性改革與金融體制等議題,進行相關研究。

因此,EC200498~9日在日本東京舉行APEC結構改革高階會議,針對結構改革、企業重整、公司治理、銀行改革、結構調整及強化經濟於法規基礎建設等重大議題進行討論,APEC領袖們並於當年度通過「實施結構改革之領袖議程」(Leaders' Agenda To Implement Structural Reform, LAISR),以達成APEC會員體之永續經濟發展及改善國民福祉。自此,APEC的結構改革議程正式啟動,並以LAISR作為指導方針。

2005APEC貿易部長會議責成EC執行結構改革議題之新任務,負責協調相關APEC論壇共同持續推動政策對話、能力建構及認知提升(awareness raising)。由於結構改革範圍廣泛,為利於推動工作聚焦,LAISR明列(1)公部門治理(public sector governance)(2)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3)競爭政策(competition policy)(4)法制革新(regulatory reform)(5)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strengthening economic and legal infrastructure)為結構改革五大優先領域,由EC制訂各領域未來工作計畫,領袖們則於2010年對結構改革任務之進展,進行盤點。

2006年第二次EC會議中,APEC會員體正式將EC的角色定位,由提供各會員體分享經濟議題相關資訊,並協助其他各次級論壇進行經濟相關議題分析的角色,轉型為可配合執行領袖會議或部長會議等所交付任務之政策導向論壇,並確立結構改革為EC最主要工作。

2010年由美國、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日本、墨西哥草擬,自LAISR延伸而出的「APEC結構改革新策略」(The APEC New Strategy for Structural Reform, ANSSR)正式出爐,其目標在協助推動成長策略中之平衡性成長與包容性成長,而當年度APEC部長宣言也指出:「結構改革在APEC領袖成長策略(Growth Strategy)中具有整合角色,經由ANSSR,將可促成平衡且具包容性的成長。

而基於LAISR的良好進展,APEC應擴大結構改革的議程」。部長們除了在宣言中支持通過ANSSR,並責成資深官員積極促進、監督及檢視ANSSR之執行,當年度領袖宣言則更具體要求各會員體配合ANSSR,提出各自的境內改革目標,並定於2015年檢視成果之外,也申明APEC整體應同時以能力建構與技術合作方式,強化推動改革的共識,特別要協助開發中會員體達成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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