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新紀元
蔡靜怡 (2013/07/05) 《台經月刊第36卷第7期》
WTO杜哈回合談判自2001年迄今仍無法就服務業市場開放達成具體共識,由部分WTO會員國組成的WTO「服務業真正之友集團」(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RGF)這個WTO次級團體為核心所組成的非正式談判團體,進而展開「國際服務貿易協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談判,而台灣自從入會後,便是RGF的成員,因此順理成章的獲邀加入TISA談判。RGF遂於2011年底起開始探索不同之談判策略,以致力於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注1)。RGF集團目前計有22個成員,包括我國、澳洲、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歐盟、香港、以色列、日本、墨西哥、紐西蘭、挪威、巴基斯坦、祕魯、新加坡、韓國、瑞士、土耳其、美國、冰島與巴拉圭,主要目的在於促進服務貿易談判之進展,以達到服務貿易市場之進一步自由化。
國際服務貿易協定緣起
根據RGF於2012年7月5日發表聯合聲明,承諾將開始就未來服務貿易協定涵蓋之輪廓進行討論。聲明中指出,未來的複邊服務協定將會在促進「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發展之基礎上進行,並將於其他服務貿易談判中,致力於獲得自由化之實質進展。在會員共識上,未來協定談判將以:(1)對於任何部門或供應模式之實質內涵在談判上皆不設限;(2)在市場開放承諾上,將會透過談判使會員盡其可能提供市場開放機會;(3)經由談判以期建立廣泛實用的新規則為主要依歸(注2)。
於該聲明中,RGF亦呼籲其他WTO會員共同朝向更高度服務貿易自由化之目標邁進,此外,亦鼓勵其他開發中國家參與,並加強對低度開發國家利益之重視(注3)。
美國USTR代表Michael Punke針對RFG的聲明表示:服務貿易中許多重要的產業別,例如:資訊業、金融、物流業,以及能源與環境服務,係經濟活動的重要核心。有鑑於目前WTO談判陷入僵局,RGF可成為發展全球服務貿易新途徑的起點。此外,Michael Punke亦提出美國在RGF的立場,並期許RGF能制定國際服務貿易協定。該協定為WTO架構下的複邊協定,係由許多主要的貿易大國參與,藉由如此跨區域、跨產業的協議,可作為雙邊及區域協定邁向多邊貿易協定的墊腳石。同時,TISA高標準的市場進入規則,可以影響國際慣例與規範,這樣高品質的服務貿易協定在全球貿易體系將扮演領導者的角色。
美國與澳洲在RGF共同主導推動此一深具企圖心的TISA。澳洲WTO代表團大使Tim Yeend表示,RGF已向WTO提出TISA複邊協定倡議。2012年RGF已就TISA的架構,展開七個回合非正式討論。美國與澳洲建議RGF成員國須遵守現行市場進入(market access)規定,而在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方面,其義務係在水平基礎上適用於所有部門與供應模式,並透過「防退轉條款」(ratchet provision)與「適當彈性」進一步消除歧視性措施。該建議架構並列出五項目標如下(注4):
TISA談判、服務貿易自由化、國際經貿政策、TPP參與、跨境人員移動、國民待遇承諾、資訊流通、外資引進、全球市場開放、台灣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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