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陳博志論壇】一例一休的經濟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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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志論壇】一例一休的經濟政策思考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17/06/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6期》

政策目的應該清楚

各種政策最好有明確的目的,政策就是政府要讓現狀改變到理想狀態所需做的工作,理想狀態不想清楚就不易找出正確的政策。目的若模糊不清時,不只政策難定,政策出現爭議時,執政者也可能對不同爭議用不同的目的來自我辯護,而使政策難以確實檢討改善。

一例一休政策的目的或許是要提高勞工的福利,但勞工福利包括健康、工作和休息時間,以及實際薪資等項目,如果政策目標是勞工福利,則這些項目必須同時受到注意,而以某種方式加總各方面對福利的正負影響,以決定較適當的政策。但這次一例一休政策似乎很直接把增加休假日當目的,而少考慮到其他方面對其他勞工福利的影響,以及對全經濟的影響。在政策被批評說可能使廠商減少營業和員工上班時間,而降低營收和實質工資時,行政院也辯稱這符合降低工作時間的原始政策目的。

不過,以增加休假降低工時作為政策目的,而不顧勞工及全經濟的其他福利,恐非恰當的目標設定。增加休假日其實很可能只該作為改善勞工健康和工作條件,或者做變相強迫提高實質薪資的手段之一而已,不宜當成最終的目標。未來若要修訂政策,一定要先把目的想清楚。


一例一休不等於改善健康和工作條件

勞工健康真的需要週休二日嗎?強制週休二日真的可使勞工更健康嗎?答案恐怕都不確定,至少還要看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其安排而定。若每週只工40小時,也許有較多人喜歡工作五天、休息兩天,但若每週工48小時,可能就有較多人認為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比每週工作五天,卻每天工作近十小時更健康。

其實和健康更有關的並不是休假幾天,而是不可長期連續辛苦工作。蝶戀花遊覽車事故提醒大家休息時間和時機的重要性,但負責一例一休的官員卻沒因而想到一例一休未能保障健康安全的問題。若一個人週休三日,其餘四日卻連續每天工12小時,甚至一天工作到夜12點,第二天早上六點又要上班,那對健康安全的傷害會比把這些工時分到六天而朝九晚五的傷害更大。國際上對民航人員可連續工作的時間及中間必要的休息時間有嚴格的規範,我國及其他國家對大客車駕駛員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也有較多規範,《勞基法》對連續工作之間的休息時間也有規範。要保護勞工健康應由改進這些規範著手,而不是強制週休二日。例如奧地利規定每週至少要有一次連36小時以上的休息,確保勞工有完整一天和完整一夜的休息,就比一例一休更能保障健康。

而我們在一例一休被普遍認為不恰當之後不願修正,卻要給予企業更大彈性,行政院長甚至要勞動部在解釋函上從寬給予彈性。這一從寬不只是違背多年來大家認為法令應規定從寬而嚴正執法的法治精神,從寬之中很多可能傷害勞工健康和福利的做法已失去規範,因此可能比未一例一休時對勞工造成更多的傷害。


週休二日不一定降低工時

就算政府把降低工時當成政策目的,一例一休也不一定達到這目的,因為法令仍允許加班及每日工作超過八小時,因此即使真的週休二日,也可能會造成上班日工時更長,而每週、每月、每年的工時未減少,致使勞工更辛苦而不健康的狀況。在很多企業超過每40小時的工時是勞資雙方都接受,也就是供需平衡的做法,一例一休及高加班費的限制只是讓大家更難安排上班時間及排班方式,甚至對勞工更不健康和更不方便。

如果政策目的就是要減少工時,只要直接明白限制每天、每週、每月的工作時數上限,以及工作多久必須有多長的休息時間即可,不必用一例一休這種間接而可能出差錯的方法。

一例一休工時彈性勞工福利加班費勞動市場最低工資非典型就業政策衝擊企業成本經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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