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深富自然及人文關懷的親土精神——我國有機農業發展策略分析
楊玉婷 (2014/03/20) 《台經月刊第37卷第3期》
有機農業之發展價值
農業受天然資源條件限制,但具糧食供應及影響國民健康之重要性。泰國前總理塔克辛執政時藉由各產業主管機關的國際定位,成功推動世界廚房計畫;而紐西蘭政府為發展有機農業,早在2003年即委託私人顧問公司進行有機農業的十年規劃,使其以僅占該國耕地1.2%的有機農業面積,成功建立全球知名優質健康農產品的形象。因此,我國以農業資源有限的背景,欲發展有機農業、維護人民健康,如能以產業價值思考全國發展有機農業之方向,將可使每一分力都發揮最大效益。
全球有機農業運動
自工業革命及綠色革命以來,農業生產效率大幅提升,但卻引發許多環境衝擊。在健康面,化學農藥造成生態及人類健康的危害;在資源面,化學肥料的使用大量耗用石化能源。有機農業運動在二○至四○年代於歐陸興起,在七○年代隨環境保育意識抬頭而蔚為潮流,顯示社會在面對慣行農業帶來的問題時,期望發展出糧食生產體系與自然環境得以互惠互利共榮的一種永續經營模式。以生態的觀點而言,過去的農業發展是一種違反自然的活動,而有機農業正是人類在過度以效率經營進行糧食生產的情況下,生產者與消費者對於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反思。
其中,消費者意識在價值思維中更值得被重視。依據聯合國、OECD的定義,有機農業的定位為不使用農用化學品、儘量減少外來投入物之結合農藝、生物、機械的耕作模式,而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 IFOAM)更進一步將有機農業的理念提升至具備以下原則:
(1)健康(Health)原則:有機農業必須維護和促進土壤、植物、動物、人類和地球的健康,將之視為整體而不可分割。因此應避免使用肥料、農藥、動物用藥和食品添加物的使用,以避免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2)生態(Ecology)原則:有機農業應以生態系和生態循環為基礎與其共事、模仿其模式,並幫助維護其永續性。這項原則指出有機農業的生產必須以生態程序和循環為基礎,藉由生產環境的生態維護而達到滋養和健康;(3)公平(Fairness)原則:有機農業應建立於確保相同的環境和生命機會的公平關係之上。公平的特性在於人類之間,以及人類和其他生物體之間,彼此應共享世界平等、尊重、正義和道德規範;(4)謹慎(Care)原則:有機農業應在一個可預警且負責的態度下進行管理,以保護現有和未來世代及環境的健康和福祉。
因此有機農業對於消費者而言,除了健康,也是深富自然及人文關懷精神的食材選項,而無論有機農業是否成為糧食問題及環境衝突的解答,有機產品市場正急速成長。由供給面的角度觀之,在2002~2011年間全球有機生產面積以7.3%年複合成長率成長,至2011年全球已有162個國家投入有機栽培,全球有機農業規模達3,724.6萬公頃,以大洋洲及歐洲為最大產區(圖1)。而在需求面,全球有機食品及飲料的市場銷售價值在2011年已達630億美元(超過450億歐元),與2008年相較為25%的成長。因此全球消費者對於有機理念的支持,勢必帶動未來有機產業的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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