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國際寵物食品廣告標示管理政策研析
劉依蓁 (2024/10/14) 《台經月刊第47卷第10期》
寵物食品標示宣稱大致可分為健康宣稱、特性宣稱和陳述資訊等,並有相關管理判定基準及表述方式。觀察各國普遍禁止使用如「可預防、緩解、治療疾病」等表述,因此本文將分析日本、歐盟、美國、加拿大和中國寵物食品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及涉及醫療效能之標示管理,法規條文對應之主管機關,從主導角色、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宣稱種類等層面分析,作為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管理規範之參考。
為供應寵物均衡營養並提升寵物健康,保障消費者權益,寵物食品之標示宣傳廣告應提供充分且正確資訊,以避免寵物食品之標示、宣傳、廣告表述內容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而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以避免產業惡性競爭並穩定市場秩序。
本文針對代表性國家,如日本、歐盟、美國、加拿大、中國等之寵物食品廣告標示用字管理政策,從主導角色、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宣稱種類等層面分析,作為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管理規範之參考(附圖)。
附圖 國際寵物食品標示宣稱管理研析內涵

資料來源:農業部,「寵物產業調查及輔導機制建構計畫」,“111年度國際之食品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認定基準管理分析”、台經院研究七所繪製分析(2022)。
寵物食品、廣告標示、管理政策、健康宣稱、成分標示、國際比較、誇大宣傳、飼主權益、動物用藥、功能聲稱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