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細探RCEP促成中日、日韓首次自貿協定對我國產業之影響
莊珮玲 (2022/05/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5期》
2022年1月1日全球最大的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正式生效,在15個會員國中,除了菲律賓、印尼及緬甸尚未完成國內立法批准程序外,其餘12國企業生產之產品,若能證明或聲明40%以上原物料來自於其他成員國,其產品出口至另一成員國即可享有關稅優惠。此一全體成員國GDP、出口金額及人口數皆約占全球30%的超級經濟圈,是否能產生巨大的效益,備受全球矚目。各界普遍認為,RCEP將促成區域內國家貿易及經濟成長;其中,中國、日本及韓國將會是協定生效後的最大受益者(注1)。
RCEP與我國經貿關係密切,近三年約占我國貿易總額、出口總額及進口總額的58.3%、56.9%與60.0%。成員國中的東協十國及紐澳是我國新南向政策中,極力建立友好密切經貿文化關係的國家,而中國、日本、韓國是我國第一、第三、第五大貿易夥伴,更是我國在全球出口市場的主要競爭對手(注2)。眾所皆知,RCEP是在四個「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協定(東協中國FTA、東協日本FTA、東協韓國FTA、東協澳紐FTA)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整合各個FTA的自由化程度,而RCEP最大亮點是促成中國與日本、日本與韓國首次建立自由貿易協定。
從關稅及主要出口品的角度來評估RCEP對我國產業之影響,台灣出口RECP金額的76.3%為零關稅,主要出口品(電子零組件與資通視聽產品)受惠於資訊科技協定(ITA)而享有零關稅。另外集中在石化、面板、紡織、鋼鐵、機械、塑膠等產業的23.7%出口金額之產品,雖仍需被課稅,但因RCEP協定的基礎―四個「東協加一」FTA已行之有年,台灣產業,特別是大企業,多已透過投資布局、產線調整或尋求產品差異化等方式減緩相關衝擊,RCEP生效短期對我國影響應屬有限。值得我國警惕的是,日、韓出口品項與我國高度重疊,中國也因極力扶持自主供應鏈而對我國造成不小威脅。RCEP下中日、日韓的首次FTA,恐為我國在中、日、韓出口市場帶來新的競爭壓力。鑒此,本文將針對RCEP下我國主要的非零關稅產品,分別就三個出口市場,評估RCEP下我國面臨的關稅劣勢是否嚴重影響我國在這些市場的競爭勢力消長。
RCEP下關稅減讓承諾以中、日、韓為主
依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委員會(UNCTAD)研究,在協定生效前,成員國間的貿易往來,韓、中、日所課徵的進口關稅相對較高(表1)。因此,協定中關稅減讓承諾最主要來自韓、中、日三成員國(請見表2中的關稅減讓產品比例)。此外,此三國排除關稅減讓承諾的產品比重也較高,其中韓國排除關稅減讓承諾產品之平均關稅高達111%。
表1 2020年RCEP區域內貿易之平均有效關稅
表2 RCEP成員國承諾的關稅減讓―各國概況
進一步了解中、日、韓間的細部關稅減讓承諾(表3),就中日之間,協定生效當天相互立即零關稅比例分別為25%和41.9%,最終相互零關稅比例將達86.0%和89.1%。就日韓之間,相互立即零關稅比例為48.4%與41.4%,最終零關稅比例達85.8%與83.0%。RCEP大幅降低日本與中韓間的貿易壁壘,依據香港貿發局經貿研究(2021),日本向中國出口的商品中,產品零關稅比例從原先的8%上調至86%;出口韓國的商品中,豁免關稅比率從19%提高到83%(注3)。值得注意的是,日韓之間對彼此產業的保護情況相較於其對中國來得嚴格。從表3可知,日本對韓國進口品排除降稅的比例是高於其對中國的比例;韓國其對日本17.0%進口品排除降稅,亦遠高於其對中國排除降稅比例。
RCEP、中日自貿協定、日韓FTA、關稅減讓、石化產業、扣件產業、海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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