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中國對於FTAAP所可能採取的立場與態度
洪財隆 ‧ 鄭惠方 (2006/12/08) 《台經月刊第29卷第12期》
政治宣示與經濟利益
中國目前已簽署運作的FTA有東協—中國架構協定(早期收穫項目)、曼谷協定、港澳CEPA、中泰蔬菜水果零關稅協議、中國與智利自由貿易協定,其他尚與許多國家進行簽署FTA的接觸或評估。從這些FTA經驗中可以歸納中國對於FTA的政經思維:成為區域大國(政治性宣示)與獲取市場經濟地位的承認(經濟性利益)。其次分析中國對東亞或亞太區域整合的看法,了解中國對區域期待的未來藍圖是以「中國」做為東南亞乃至東亞的霸權、以「中國」做為國際政經體制中的一極。據此,中國對於一個包含美國在內的FTAAP並不樂見,尤其又牽涉到台灣會籍問題,但中國必須審慎回應此一議題,因為美國對FTAAP的態度顯示了美國對東亞快速整合的不安,美方的政治表態才是中國小心應對之處。假使APEC多數國家均贊成啟動對FTAAP的評估或磋商,預料中國應會參加,以保有自身的論述權。
中國的FTA經驗(注1)
(一)東協加一:ASEAN Plus One, APO(注2)
2002年底《中共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ASEAN and PRC)》出爐,將於2010年建成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ASEAN and China Free Trade Area, ACFTA,注3)。雖然離自由貿易區的建構完成還有很長的距離,但雙方已就非傳統安全領域、農業合作、貨物貿易及爭端解決機制等項目進行磋商獲得初步成果(注4)。在主權爭議上,中國與東協同意暫時擱置「南中國海問題」,以避免經貿合作受到政治性議題的干擾(注5)。雖然中國與東協之間簽訂許多協議,但作為最根本的《中國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僅有16條的條文,只大致說明雙方合作的目的,缺乏實質性內容。
中國與東協對於合組自由貿易區雖有共識,但一者其完成時間在2010年,於今尚有數年的緩衝時間。二者東協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區整合事實上存在許多困難與衝突。首先,中國與東協皆為出口導向的加工工業型態,其外銷之產品與追求外國投資上皆為競爭而非互補,當中國提供給東協的貿易夥伴如美國、日本、EU更大的投資誘因,例如優惠稅率、更低廉成本等其他條件,將使東協與中國處在競逐外資的結構中,而促使東協必須釋出更多資源 ; 若東協採取進軍中國市場的策略、允許境內資本轉向中國投資的話,雖可以分食中國的市場大餅,但在東協國內經濟改革資本尚見不足之下,又可能先犧牲本國的發展,故此,東協與中國成立FTA的重點不在促進雙邊貿易自由化,只是「有選擇性」開放敏感度低的產品。
在2010年ACFTA正式成立前,實則於2004年起中國就單方面對東協進口的產品實行關稅減讓(注6),以中國未達WTO承認的「完全市場地位」、且其國民平均所得尚低於東協的狀況看來,中國施惠的目的顯然不在獲取經濟利益。以中國的立場而言,與東協合組自由貿易所得到的經濟利益並不高,但中國一方面欲邊緣化美國在東亞的影響力;一方面要與日本搶占區域龍頭的寶座;並且在中國逐漸與世界經濟體系接軌的同時,以ACFTA為一個融入自由貿易區的實驗場域,投資報酬率低相對而言其失敗的風險率也較低。並且東協在區域性制度整合經驗中所顯示的不往政治整合方面前進,並強力保護敏感性產品的特徵,實際上也符合中國的偏好,因此有評論者指出ACFTA地緣政治影響性相較於實質經濟效果而言,對中國來說是較大的動機(注7)。以目前的APO進展到2010年可能出現的ACFTA而言,在制度發展上雙方雖存有嫌隙但尚稱樂觀,特別是中國以此合作作為互信機制的起點,政治動力更大於經濟動力,因此觀察此制度發展與變遷時,必須更注意地緣政治的功能性(注8)。
中國、FTAAP、亞太經濟整合、自由貿易協定、東協、中國霸權、APEC、經貿關係、區域策略、政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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