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對於高科技公司與赴中國投資設廠之影響
孫智麗 (2006/06/05) 《台經月刊第29卷第6期》
『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訂定緣起與草案內容
創造更有利於國內科技之經營與發展環境,為政府當前重要之科技政策。因此,對於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之敏感科學技術,政府採取積極管理措施,以避免國安核心技術流失。於是行政院研擬「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請詳表1),旨在於基於國家安全之考量,對於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之敏感科學專門技術之輸出或公開,建立管理機制;基於維護科技交易秩序,以建構良好科技環境,對於不法侵害科學專門技術之行為,則訂定罰則加以規範。
表1 行政院『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
此一法案的訂定緣起於當初8吋晶圓廠是否應准許登陸的爭議,因此政府決定制定這項法案,以規範科技的輸出或公開。然而,國內對於高科技產業之管制上,原本即有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就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上,亦有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及營業秘密法等,是否有另訂一特別法之必要,乃至管制高科技產業本身的正當性,在立法層面上都引發討論。而本法案中對於敏感科學技術多所限制,對於高科技廠商而言,是否會使得其全球布局策略受到限制,特別是牽涉到兩岸投資的部分,則備受產業界關注。
關於『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之廠商意見調查
台灣經濟研究院於今(95)年3月至4月之間,針對1,053家我國上市櫃及科學園區廠商負責投資經營決策或智財管理者進行調查。經過兩次寄發問卷以及電話催收,截至4月底前共有273家公司回卷(一家公司只列入一份有效問卷),本文以下主要針對這些回卷進行次數分配與統計,以掌握產業對『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之意見,進而評估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所可能之影響。
為瞭解廠商對於該法案之政策熟悉度,在執行本次問卷調查之前,先詢問受調公司是否知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有草擬『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並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只有6家公司表示「是,非常清楚」(占2.2%),68家表示「是,但內容不太瞭解」(占25.3%),96家表示家表示「不太清楚」(占35.7%),甚至99家表示「完全不知道」(占36.8%)。此外,並詢問受調公司對於科學技術保護,我國政府是否應進行全面性考量,而非特別針對赴中國投資之管制來制訂『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有多達240家公司表示「是」(占89.2%),22家表示「不太確定」(占8.2%),僅7家表示「否」(占2.6%)。顯示大部分公司並不清楚行政院版本之『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內容,但支持政府應進行全面性考量,而非特別針對赴中國投資之管制來制訂『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因此,本次問卷有附上該草案全部條文,以提供公司相關訊息,並藉以詢問對法案條文之意見。
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國家安全、科技競爭力、高科技產業、兩岸投資、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輸出限制、刑罰規範、研發密集度、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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