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工業區再發展策略之探討——以彰濱工業區為例
林美緒 (2010/09/06) 《台經月刊第33卷第9期》
我國工業區的發展距今已有40多年歷史,早期台灣經濟非常倚賴製造產業,造就當時工業區土地非常搶手。然而面對中國崛起,便宜勞力、土地成本與廣大市場所造成的強力磁吸效應,台灣製造業在產業外移與工業區老舊下,而面臨轉型的問題。業界對於工業區之需求也不同以往,在土地屬於廠商私有情況下(除科學園區只租不售者外),主管機關又缺乏工業區因應社會經濟轉變之積極作為,導致我國目前工業用地有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的兩種矛盾情況同時存在。
由政府開發之工業用地種類可分為國科會管轄之科學工業園區(例如竹科等)、經濟部工業局管轄之編定工業區與加工出口區、環保署管理之環保科技園區、農委會管理之生物科技園區、地方政府管轄之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與都市計畫工業區等。目前全台工業區已達61座,生產廠商家數計有11,794家,從業員工數高達524,996人,每年為國家創造約4兆台幣的產值,占台灣製造業總產值1/3,對台灣經濟的貢獻極大。全台61座工業區中,已有55座超過15年,其中32處更高達30年以上,更新有其急迫性。若加強硬體之基盤設施更新,並結合園區內外產業形成群聚鏈結,或結合地方觀光、文化等特殊資源,協助廠商提升研發能量,輔導建構產業聚落及轉型,將可匯集工業區之更新能量,賦予工業區新的生產活力。
歷史上工業區最早之形成原因,於19世紀中至20世紀初,導源於市場競爭下,工廠追求最大利潤或最小成本時,自然聚集在同一地區。亦即早期工業區是未經整體規劃,個別廠商在區域間比較利益競爭下共同形成聚集現象,成為一個工業生產區域。當然這些自然形成的工業區存在許多問題,例如:相鄰土地使用彼此衝突、交通不便、擁擠等。為了克服前述問題,於19世紀末,西歐與美國開始著手規劃與開發計畫型工業區(Planned Industrial District)。英國曼徹斯特於1896年,美國芝加哥於1899年,均為了廠商聚集而收聚集經濟及規模經濟的效益,開始了工業區的設置。
工業區設置通常包含以下幾種目的:(1)促進工業土地合理有效利用;(2)減少工業生產的外部不經濟;(3)促進工業生產的規模及聚集經濟;(4)創造地方就業機會;(5)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及合理人口分布;(6)促進高科技發展和產業升級。然而,工業區的設置是否真能達到上述目的,倘若上述目的非工業區規劃設計所能達成,則工業區規劃設計之意義就須被質疑,且必須重新檢討。本篇介紹日本工業區之發展歷史及北九州生態工業園區的再發展案例,借鏡國外經驗下,思維台灣工業區再發展策略之趨勢,同時檢視彰濱工業區之現況課題,並進一步擬定其策略。
日本工業區發展
日本在戰後重建時期,國家實行了較激進嚴格的政策,以取得原料與資金來克服人民日常生活用品的嚴重不足和主要工業的重建。結果使得工業集中於四大工業中心和沿太平洋帶狀區域,也使得大都市區域其他地方的人口和收入上差距愈形懸殊。
在達到工業生產的聚集效益後,1950年代末期,日本被迫進行一項重要的政策轉變,即1959年的「工業區位審查法」(禁止工廠與大學遷入大都市),以及「新工業城市建設促進法」(日本全境工業區位的編組)。而在1963年的全國綜合開發計畫,更以平衡日本的均衡發展為設計主軸。
工業發展在許多地區都成功的開發,然而它們的成功也帶來了兩個問題-工業汙染,以及發展成功地區與其他未成功地區間的懸殊差異。工業汙染並成了當時主要的社會問題,由l976年的環境汙染防治法的開始,一連串和汙染有關的法令陸續頒布,藉以處理汙染問題。
工業區再生、彰濱工業區、產業聚落、綠能轉型、土地供需失衡、智慧型工業、產業政策、環境永續、傳統產業升級、人才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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