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重新認識我國推廣再生能源的效益與代價
吳彥儒 (2015/11/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11期》
我國再生能源的發展軌跡
(一)2009年立法鼓勵再生能源後的大躍進
由於氣候變遷議題的興起,世界各國紛紛在九○年代訂立各種環境公約,並制定再生能源補貼或配額政策,據以實踐減少碳排放等環保目標,而我國亦從善如流,於2009年公布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依法每年公告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FIT),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為財源,採固定價格方式保障收購再生能源所發之電力,支持各類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得以成長茁壯。
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頒布至今,發展最快速的再生能源當屬太陽光電,而這都歸因於電能躉購制度所帶來的成果,誘使國內廠商願意對太陽光電投入研發並擴大產能,導致發電成本在學習效果的牽引下大幅下降,在2009年到2015年5月的這段期間裡,累計裝置容量一路由9.5MW快速成長至644.9MW。
(二)踏穩每一步
再生能源在技術尚未成熟的時期多半需要透過政策補貼才得以發展,故在未有良好配套措施的情況下,即可能對國家財政或用電價格產生巨大負擔。以西班牙在2008年所發生的太陽光電投資泡沫來看,由於西班牙所制定的太陽光電躉購費率過於優渥(每度電22.9764~ 44.0381歐分),導致產生極高的補貼支出,而西班牙政府於2008年驚覺要將此政策大踩剎車時,反而造成業者一窩瘋趕在2008年底前完成申請,把國家財政推入深淵,並導致西班牙的太陽光電市場崩潰。因此,在推行再生能源政策前,著實需要審慎評估效益與代價,才能達成穩健發展的目標。
發展再生能源需考量些什麼?
(一)效益與代價之面向
為能以更客觀之方式探討再生能源對大眾利益之影響,本文以下便依據再生能源推廣效益與代價的屬性內涵,分成經濟面、社會面及環境面等不同面向逐一探討。
1.經濟面的效益與代價
由於投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可藉由電能躉購制度獲取合理且穩定之報酬,故近年國內許多民眾開始對投資門檻較低的太陽光電展現設置意願,而這股趨勢不僅為個別設置者帶來穩定的經濟收入,亦在總體經濟上帶動國內太陽光電產業蓬勃發展,穩固產業開拓國際市場之基石,並創造為數可觀的經濟產值與就業機會。
不過當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仍高於傳統電力時,其成本差距就是需要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的金額,故發展再生能源最直接的經濟代價其實就是電價補貼,而最終必須由全民負擔。此外,由於多數再生能源發電都是屬於間歇性的電力來源,故大幅增加再生能源電力的使用比重,就要考量用電與發電之間該怎麼配合的問題,因而亦衍生電網強化與儲能相關成本。
再生能源發展、電能躉購費率、太陽光電、碳排放減量、電價補貼、能源轉型、智慧電網、儲能成本、土地資源競合、綠能就業效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