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21世紀的亞太共同體
余慕薌 (2010/04/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4期》
「亞太共同體」之重點與目標
澳洲總理陸克文是於2008年6月4日在雪梨「亞洲學會澳亞中心」(Asia Society AustralAsia Centre)發表演說時,提議亞太國家應在2020年之前成立一個類似歐盟的「亞太共同體」(Asia-Pacific Community,APC,後改用Asia-Pacific community,注1),藉以推動區域內國家在經濟、政治及安全事務上的全面合作,進而發展出亞太國家的「安全社群感」(a sense of security community)。
陸克文並於接下來的半年到2009年派遣前澳洲外交官Richard Woolcott作為特使,展開與區內各政府之間的諮商,陸克文並在2009年11月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高峰會議前夕和12月3~5日雪梨會議中,再次闡述建立亞太共同體的意義和必要性。其重點及其希望達成之目標歸納如下:
(一)「亞太共同體」必須學習歐盟精神
陸克文認為,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亞太地區一直通過各種機構為地區的和平與合作進行艱苦的鬥爭,而現有的區域組織雖有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東協(ASEAN)和東亞高峰會(EAS)等一系列的論壇,但功能有限,因此必須建立一個全方位關注經濟、政治、安全等議題的機構。此一新的機構或組織可以「學習歐盟經驗,但不必完全抄襲歐盟」。
陸克文還強調,APEC只是不同經濟體的集合體,東協和東亞高峰會儘管有其優勢,但他提議的目標是:「如何建立一個能夠吸引亞太地區所有國家的機構,最重要的是,如何通過這樣一個機構,以及一個涵蓋政治、安全和經濟領域的全方位議程,來鼓勵合作的習慣,加強安全合作的習慣,以及強調區域整體認同感的習慣。」
(二)「亞太共同體」應開放區域內所有國家參與
「亞太共同體」成員應該包括所有的亞太國家,包括美國、日本、中國、印度和印尼在內。由於目前亞太地區的區域性組織中,APEC排除了印度的參與,東亞高峰會則排除美國和俄羅斯的參與,陸克文主張未來美國與印度都應該加入「亞太共同體」的運作。
然而,對於APEC目前兩個重要經濟體─香港和台灣,Richard Woolcott並未拜訪,也略過東協成員中的緬甸。另Woolcott在2009年6月的演講中則強調,澳洲政府並不是想要建立歐盟式的機構,或是創立具有某些超國家之上的官僚體制(bureaucracy)。
(三)防止亞太地區根本戰略再次發生分歧
陸克文在演講中說:「當我們需要處理涉及到朝鮮半島、台灣海峽、中國南海地區,以及其他地區的領土糾紛等深層次、根本性挑戰的時候,我們如何才能避免整個地區的根本戰略再次發生分歧?」而「我們如何避免將來任何一個會損害我們在過去幾十年成功建立起來的區域發展軌道的衝突?我們又如何才能進一步加深合作,最終在廣泛的經濟體之上建立一個統一的市場?」
陸克文進一步強調,在APC內的對話機制應該包括美國、印度,以及東亞和東南亞的主要國家。建立這種機制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亞太地區爆發衝突,首先是先對安全問題形成共識,這就要像歐盟一樣通過體制來確立這種共識,而不是等待萬一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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