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我國能源供應安全之建構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我國能源供應安全之建構

何承憲  (2005/08/05)    《台經月刊第28卷第8期》

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已621日圓滿落幕,會中各界賢達,在考慮環境永續經營發展下,對於我國未來能源政策、能源使用結構、綠色能源發展、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針對京都議定書生效後的整體國家策略和各部門因應策略,多有討論並做出具體結論,而在能源供應安全上,會中亦提出「穩定能源供應:強化能源合作,提高自主能源」的建議;而能源供應安全對於我國之所以重要,是由於我國位處天然資源匱乏的地區,在能源供給97%左右,須仰賴能源進口方能滿足國內能源消費的需求下,使得能源供應安全對於我國國家發展,因而具有先天上的重要性。本文將針對我國能源供應安全的建構,作深入淺出的探討。

 

能源供應安全

在初級能源(煤、油及天然氣)中,石油是現代工業社會應用最廣泛,影響國民生活與工商經濟活動的重要物資19601970年間,每桶約三美元,由中東地區供應的價廉且豐富的石油,確實推動全球經濟高速成長。1970年代,由中東引發的兩次的石油危機,也讓全球經濟首次體驗到石油供給短缺,帶來油價暴漲,衝擊經濟發展的夢靨;此後,石油進口國開始意識到初級能源供給來源的不確定性,而石油的供應安全是確保國家安全的重要項目之一。從此,各國紛紛以分散石油供給來源,降低對中東地區石油供給的依賴,或是建立石油的安全庫存等方式,提高石油供應的穩定與安全。

而引發能源供應安全的問題,根本原因在初級能源具備耗竭性,而且化石能源蘊藏在地理上分布不均所致。初級能源的耗竭速度,根據英國石油公(BP)的統計資料,以目前的開採技術及已知的蘊藏量,就全球目前的能源消費水準下,計算出煤炭尚可開164年、天然氣可供開66.7年、石油可供開40.5年(1)。其中值得重視的是石油的實用層面最廣,影響國計民生最為深刻,但可開採的年限卻是最短,因此也是各國在規劃能源供應安全時,都將解決的石油的供應問題,視為相對急迫且首要的項目。

此外,石油消費地區,與石油蘊藏地區亦有結構上的失衡,目前石油消費三大地區的消費量約占全80%,其中北美約30%、亞太約29%及歐洲約20%,但其原油蘊藏量卻僅占全16%,而石油消費量僅占全6.7%的中東地區,卻占有全62%的原油蘊藏量;這種地理上石油供需的失衡,造成石油消費國,普遍處在石油進口依賴度過高的風險中。

概括來說,提高能源供應安全,便是要避免能源供應短缺的情況發生,但萬一無法倖免時,更要盡力讓供應短缺所造成的衝擊,降低到最輕;而能源供應安全措施的目的,是希望在符合經濟效益的前提之下,有效管理供應短缺的風險。因此,在探討我國的「能源供應安全」時,提出三個重要的關鍵要素(1)可靠性(2)穩定性(3)效率性。也就是說在特定時間及需求水準下,要達成能源供應之可靠性、穩定性及效率性的目標。

能源供應安全能源進口依存度石油儲備能源穩定性能源效率天然氣供應能源合作再生能源能源緊急應變區域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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