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建構兩岸企業基石——新契機下資訊服務業的機會與挑戰
金淑慧 (2010/05/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5期》
資訊服務業範疇
資訊服務業泛指提供專業知識及資訊技術的業者,客戶藉由資訊服務業者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將各類原始資料和知識加以製作、管理、存取,創造出整合性、網路化、最佳化的資訊系統,提供給自身及不同使用者應用。凡透過資訊系統或軟體從事加值服務,以產品、專案、服務等形式,提供給企業及個人產品或服務的行業均含於內。
依照我國第八次修訂之行業標準分類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包含了資訊服務業、傳播服務業、電信服務業,而資訊服務業主要為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以及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對照中國相關行業則稱為信息傳輸、電腦服務和軟體業,包含電信和其他資訊傳輸服務業、電腦服務業、軟體業三部分。
就資訊服務的產業價值鏈一般可以簡單分為:(1)上游(生產):電腦軟體服務業;(2)中游(整合):電腦系統整合服務業;(3)下游(應用):其他電腦系統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資料供應服務業。
而就資訊服務相關產業依服務對象則可分為企業端應用,以及消費者使用,企業端應用包含服務與軟體兩大類,而消費者使用則可分為線上購物、網路娛樂、數位內容三大類。由於資訊服務產業以企業端應用為主,是協助建構企業有效管理、整合的重要支援角色,並可廣泛應用於其他產業,故為本研究主要探討重點(圖1)。
圖1 資訊服務相關產業
兩岸資訊服務產業發展比較
(一)資訊應用發展程度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每年公布全球資訊技術報告(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GITR),2009年全球133個國家中網路整備度(Networked Readiness)(注1)前五名依序為瑞典、新加坡、丹麥、瑞士及美國,我國則排名第11,中國排名第37(表1)。
表1 2007~2009年台灣與中國網路整備度排名比較
就近三年的排名來看,我國與中國皆逐年成長,我國從2007年17名躍升6個名次,至2009年為第11名,中國則由57名迅速上升20個名次,至2009年為第37名,顯見我國網路整備度明顯優於中國外,更逐漸追上先進國家,而中國網路整備度雖相對落後,但其成長卓著,也意味著有龐大市場商機。
在我國與中國網路整備度各細項排名比較來看,我國在政治法規環境與中國排名差距不大(表2),且部分細項排名相對較差,其中又以法規制定效率、執行合約程序、執行合約時效等部分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在個人整備度部分,我國排名落後於中國,其中以行動電話費、固定電話線路費部分表現較差,值得我國政府重視,但在數學及科學教育品質、教育體系品質排名較佳,明顯優於中國,顯示我國資訊服務有相對良好的人才素質。
系統整合、資訊安全、資訊委外、兩化融合、搭橋專案、軟體服務、人才流失、中小企業、通路拓展、兩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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