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綠色經濟的發展新趨勢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綠色經濟的發展新趨勢

方俊德  (2022/01/07)    《台經月刊第45卷第1期》

  過去幾年,綠色經濟已成為全球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核心概念。這個概念最早是1989年英國政府委託之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所提到的。然而,直2000年後期,在全球經濟危機期間,綠色經濟才作為一種專注於創造「綠色就業機會」的經濟復甦戰略,並且引起國際關注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和創造真正的投資。韓國2008年成為第一個宣布將「低碳綠色成長」作為其長期發展願景的國家(1)。

事實上,綠色經濟並沒有全球公認的定義,就聯合國環境署的定義來看,它將其描述為一種能夠「改善人類福祉和社會公平,同時明顯降低環境風險和生態稀少性」。考慮到綠色經濟並非要取代可持續發展,而是旨在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工具,聯合國環境署的定義保留了可持續發展的三個維度,分別是經濟、環境和社會可持續性。綠色經濟可以理解為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治理過程,旨在將整個社會從「傳統」經濟,轉變為更綠色的經濟。

由於綠色經濟具有多種含義和用途,此後被許多國際機構所倡導,包括聯合國環境署、世界銀行、國際能源總(IEA)8國集團20國集團會議2012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辦「聯合國永續發展會議(UNCSD),邀請各國領袖20年後齊聚里約(故該會議亦稱Rio+20)。這Rio+20大會的目的,除了檢討現階段在全球推動永續發展的進程及挑戰,並希望促成各國對永續發展做出新的政治承諾。本次會議通過「我們希望的未來(The Future We Want)的文件,作為指導未來全球永續發展進程的綱領。該文件提到綠色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工具,需更加關注綠色經濟政策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包括:與國際法規保持一致、尊重國家主權、避免對相關金融施加條件、不構成對貿易的限制等,允許每個國家根據經濟和社會條件,選擇朝向綠色經濟過渡的方法以及重點關注綠色化的部門。

2015年聯合國通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這些目標認識到,消除世界貧困必須與促進經濟成長的戰略齊頭並進,同時滿足包括教育、健康、社會保護和創造就業在內的一系列社會需求,同時解決環境汙染和氣候變化。因此,可持續發展目標也在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之間建立了真正的聯繫。它們還強化了向綠色經濟轉型的必要性,就是向更可持續的生產和消費模式進行根本性轉變。

其後201512月的聯合國21屆氣候締約國大(COP21)首度達成共識,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強調在本世紀末以前,必須控制地球平均升溫於攝2度以內,且更應力求將升溫控制1.5度內2030年的碳排放必須減50%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以凝聚全195國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為落實巴黎協定控制全球升溫的目標,各國紛紛推動國內立法,將淨零目標立法,確保人類的共同目標可以達成。儘管美國在川普擔任總統時期曾宣布退出巴黎氣候協議,然在新任總統拜登就任後,目前已經重新回到協議內。在拜登就任前,日本、韓國、中國也都提出各自的淨零時程,歐盟更是藉由綠色新政加速減碳工作。

綠色經濟淨零排放碳中和綠色金融綠色復甦綠色供應鏈循環經濟氣候變遷可持續發展綠色技能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