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分析新能源產業之產業關聯與投入產出
劉婉柔 (2011/11/07)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1期》
由於能源在人類經濟活動中扮演著原料投入、要素投入和消費財的角色,具有難以替代的特性,因此,在傳統能源逐漸耗竭、能源發展必須朝著永續方向前進的情形下,使得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普遍受到國際重視。台灣不僅是一個自產能源不足、進口能源依存度高達99.3%的國家,能源消費還以石油與電力為主,占整體能源消費將近九成,而近十年的國內排放量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亦皆呈上升的趨勢。此外,近幾年來國際能源價格頻繁的變化,不僅引發國內物價大幅波動、加重民眾的生活負擔,亦提高國內產業生產成本,對經濟穩定造成極大衝擊。
有鑑於此,行政院於2009年4月23日宣布啟動「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選定太陽光電、LED光電照明、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資通訊、電動車輛等七項產業為發展主軸,規劃於2009~2012年間投入新台幣373.89億元,積極推動台灣的新能源產業。
故本文遴選太陽光電、中小型風力機與發光二極體(LED)等較具產業規模的三項新能源產業,針對各產業於製造階段和使用階段之產業關聯性進行探討,並進一步對該產業之投入階段進行成本分析、對銷售階段進行需求分析,以作為新能源產業之產業關聯表編制基礎,亦有利於後續產業關聯相關分析的進行,並可深入探討新能源產業之經濟發展、能源供需變化,以及環境效益等影響。
新能源產業投入產出編制方法與資料來源
產業關聯表多用在國家總體經濟、區域發展或各部門之發展分析,其整體投入產出架構可代表經濟體系內產業間相互關聯及經濟活動之縮影,因此投入產出分析法可作為分析產業間生產活動相互影響程度的理想工具。產業的投入可分為中間投入與原始投入(亦稱附加價值)。個別產業中間投入率(中間投入占該產業生產總額比重)愈大者,表示該產業生產所須耗用的中間產品成本愈高。附加價值根據經濟學定義為產值減去中間投入(附加價值=產值-中間投入),而附加價值率即是附加價值占產值的比重。企業從事生產活動時,除須投入原物料及半成品等中間投入,也必須僱用「生產要素」才能進行生產活動,此部分即為企業創造產品或服務價值的過程。
因此,生產所創造出來的附加價值,必然分配成各生產要素的報酬或所得,包括勞動報酬、企業盈餘、固定資本消耗、間接稅淨額,此即從所得面衡量之國內生產毛額。而由企業所生產出來的財貨,最終仍是被經濟體系內不同的部門所消費,分為中間需要與最終需要兩部分。中間需要率(中間需要占總需要之比重)較高者多作為其他產業之生產投入;最終需要則包括民間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存貨變動及淨輸出,此即從支出面衡量之國內生產毛額(圖1)。
太陽光電產業、中小型風機、LED封裝、產業關聯表、外銷依賴、附加價值率、再生能源供應鏈、節能減碳、設備維護需求、台經院3E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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