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中國人口流動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胡雲華(上海浦東行政學院經濟教研室主任及副教授)、吳藝(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碩士研究生) (2015/12/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12期》
勞動力流動的定義及概況
一般認為勞動力流動是指勞動者工作地點和工作類型發生變化的過程(注1)。蔡昉等(2003)將勞動力流動定義為改變就業類型、改善收入狀況為目的之一種跨地域流動行為;也有學者將勞動力流動視為人們受經濟利益驅動,根據個人或者家庭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從經濟收入較低向預期經濟收入較高的地區遷移的社會經濟現象(注2)。一國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總是伴隨著勞動力的流動,與國外勞動力流動相比,中國勞動力流動的重要特徵是「人戶」分離,這種類型的勞動力流動不是長期的家庭遷移,而是一種不穩定的短期行為。因而在中國不能將勞動力流動和勞動力遷移混為一談,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和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部分流動勞動力在當地落戶,由勞動力流動轉變為勞動力遷移。
關於勞動力流動的驅動因素,中國有不少學者對其進行深入探討。例如:翟錦雲、馬建(1994)認為勞動力流動的驅動因素包括兩方面:(1)在宏觀上由於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造成不同地區間收入水準、就業環境差異的存在;(2)在微觀上由於務工經商、工作調動、分配錄用等原因(注3)。蔡防(2005)認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日益形成並擴大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地區收入差距,是勞動力流動的主要驅動力(注4)。
改革開放之前(20世紀六○至七○年代),中國勞動力流動主要由中央政策決定,主要表現為城市青年上山下鄉,進行三線建設,大量年輕勞動力由經濟相對發達的東部地區轉移到經濟落後的中西部地區。改革開放後,中國的勞動力流動與工業化過程緊密聯繫,表現為勞動力由農業向工業和服務業流動,由中西部向東部經濟開放地帶流動。就勞動力流動的過程來看,中國勞動力流動主要是農村勞動力(農民工)的流動。勞動力流動的狀況明顯受工業化進程和社會管理政策影響,近年來產業結構轉變與經濟週期等因素對勞動力流動的影響也逐漸突顯。
依不同流動方向和社會政策,可將其流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20世紀八○年代期間為第一階段
改革開放之初城鎮就業政策開始鬆綁,八○年代中期以後,中國開始允許農村人口進入中小城鎮,據「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資料(1982)顯示,1982年中國流動人口為657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0.66%,隨後人口流動規模快速增大;據「中國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1990)顯示,中國流動人口達到2,135萬人,占全國總人口1.89%。在此期間,農村勞動力流動年均成長近50%左右,且主要是流向當地非農鄉鎮企業。
勞動力流動、農民工、市民化政策、產業升級、人口紅利、區域發展、就業結構、資金回流、民工荒、戶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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