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確保能源安全與發展的多元化:能源外交突破與合作
王琬靈、李玲瑜 (2011/12/12)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2期》
近年來全球經濟快速發展帶來對能源需求的持續成長,能源供需問題逐漸受到各國重視,尤其在國際能源價格大幅波動及環境永續經營的趨勢下,各能源供給國與需求國間,因利益及目標的歧異所造成的矛盾與衝突,導致市場充滿了不確定性,因此如何透過能源外交與國際能源合作等手段,確保能源穩定供應,以及擴大能源來源多元化等能源安全議題,已成為目前世界各國能源政策的重要面向。
能源安全概況
隨著經濟持續發展,產品不斷創新及改良、物質生活不斷進步,對能源需求亦快速成長,與亞洲其他新興國家類似,我國幾乎所有能源需求均需仰賴進口。是故,在我國天然資源及能源蘊藏貧乏的情況下,能源進口依存度逐年攀高,從1977年之77.3%,上升至2010年的99.3%,且無論石油、煤炭與天然氣等,均為目前國內能源仰賴進口的主要能源種類,致使能源安全度相對偏低。
就能源供給的結構而言,石油約占總供給的49%,仍是我國主要能源需求大宗,其次為煤炭、液化天然氣、核能,分別約為32.09%、9.98%及8.28%,這四類即是目前我國能源主要供給來源。依此可見,傳統化石能源仍占我國能源進口需求之重要角色,並且我國各項能源進口來源分布亦趨於集中。以石油來看,主要係以世界能源市場著稱之中東地區為我國石油供應來源地,共約有80%的進口需求源自中東的石油生產國,除了向油氣資源蘊藏排名世界第一的沙烏地阿拉伯簽訂長期合約購買原油,尚有其他進口國如科威特、伊拉克、伊朗及阿曼等國家。
再者,僅次於日本和韓國,台灣是全球第三大煤炭進口國。我國的煤炭進口主要集中於澳洲及印尼兩國,以2010年為例,煤炭總進口量為6,314萬公噸,其中約2,841公噸來自澳洲,約2,336公噸由印尼出口至我國。另外,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2010年Coal Information資料顯示,國際煤炭(含燃料煤及煉焦煤)的主要出口大國即為我國主要仰賴進口之印尼與澳洲,亦為世界各國紛紛爭取能源投資合作的對象,尤其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印度等,為因應國內經濟發展與發電需求增加,對煤炭的進口貿易額亦不斷提高,而造成市場供需緊縮與價格波動等影響,是以我國長期煤源供應安全面之確保亦有擔憂之餘。
綜觀天然氣方面,目前我國進口主要來源乃馬來西亞、卡達及印尼等國家,三國之進口比重共占總進口量之67.3%,此項為我國未來將進一步重點發展的能源,以往的進口來源集中於印尼與馬來西亞兩國,然伴隨印尼國內需求大增所致,逐日減少其對外出口,因此我國為確保天然氣供應穩定,以及分散能源進口管道,遂於2008年與卡達國營天然氣公司正式簽訂長達25年的購氣合約,每年供應台灣天然氣300萬公噸,希冀藉此有助於我國能源來源多元及穩固,對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有正面助益。
能源外交、供應安全、進口依存度、能源多元化、中東政局風險、天然氣長約、國際能源合作、雙邊能源協定、地緣政治、能源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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