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國際永續金融及企業ESG揭露之概況與借鏡
洪承豊 (2023/03/05) 《台經月刊第46卷第3期》
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2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政策,呼應台灣2050淨零轉型目標,提出企業永續報告書要求、提升ESG資訊揭露品質與透明度,以及建立永續分類標準等,概念上與國際趨勢朝向揭露標準一致化、避免漂綠行為、引導公私部門投資與融資等趨勢頗為相似。基此,透過綜整國際永續金融與企業ESG發展脈絡,可提供我國政府與企業進一步思考精進。
國際永續金融多年來逐漸成為支持氣候轉型與永續轉型的重要關鍵,方興未艾,近年由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及國際地緣政治衝擊,影響經濟與金融同時放緩全球永續發展腳步,本文綜整國際永續金融與企業ESG揭露之概況,觀測未來發展趨勢,同時提供我國甫推出之「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政策參考借鏡。
永續金融產品蓬勃發展帶動私部門透過游說或國際倡議發展強制或自願性準則,在國際法層面,協調與整合永續金融標準成為近年重要工作;在內國法層面,全球主要經濟體中近93%於2021年在其區域內實施總計316項永續金融法規與措施。
發展背景
2015年9月聯合國「2030議程」(Agenda 2030)與「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確立應於2030年實現永續發展未來,至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COP26),更以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Net-zero)獲許多國家肯認作為更新目標,形塑2030年乃至於2050年為永續、韌性、氣候友善的未來。金融部門是全球社會經濟活動的主導者,促進金融資源流入、開發創新金融工具以引導投資,能發揮重要的社會作用,在永續發展的領域也不例外。
2016~2019年左右,國際永續金融一改過往面臨全球共同議題時更著重為開發中國家籌措財政資源的模式,從提高全球金融服務品質及促進金融資源連結永續發展足跡著手,強調共榮模式,進而發展評估工具與模型,鼓勵各國進行金融政策改革與創造激勵措施,以及加強各利害關係人協作。
當時面臨經濟增長放緩、大宗商品價格下跌、債務水準高、武裝衝突與難民問題等重重壓力,永續金融市場與金融基礎設施成為要角,全球各國主要透過直接融資、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機構投資人監管、稅賦與負擔等措施,輔以去中心化推動區域特長等方式,朝向永續金融發展,此外亦重視國際合作與跨境資本流動,為開發中國家提供活水。捐贈、股權投資、債券、融資成為主要的金融工具,同時並深化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社會責任投資(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在金融機構與相關領域的自願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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