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院長觀點】產業升級轉型 國內企業應更重視智財權布局

 

台經月刊

 

【院長觀點】產業升級轉型 國內企業應更重視智財權布局

林建甫(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2017/12/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12期》

一般認為,台灣已踏入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波特(Michael E. Porter)所說國家經濟發展的「創新驅動」階段,即企業已具備國際知名度品牌與行銷網路,而除了改善國外技術與生產方式外,本身也經由創新以提升生產力及國際競爭力。此階段中,企業開始以研發為核心,同時強調知識的創造、流通、運用與其加值服務等商業模式的創新。因此,不僅創造重要的技術或商業價值的研發人才顯得十分重要,更要藉由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的方式,將成果落實為企業重要資產。

專利權制度是一種利用法律保護與經濟誘因結合的機制,以激勵民眾投入研發工作並公開其發明成果,成為促使世界進步的一大制度。西方在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於1623年允許設立保護新發明的權利(即專利權)後,由於發明人的經濟收益受到保障,吸引許多有好點子的人積極投入發明領域,科技開始突飛猛進,促成1750年展開的工業革命,成為一舉領先中國的轉捩點,這項制度改變人類發展史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時至今日,專利權已成為企業在全球商場競爭的重要資產與手段。例如2017年1月,著名電子產品生產商蘋果(Apple)向美國法院遞狀,控告通訊技術大廠高通(QUALCOMM)濫用在特定行動晶片組市場的優勢,要求不公平的專利授權費。這兩家加州公司的訴訟戰自此展開,並愈演愈烈。同年8月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受理高通公司指控蘋果iPhone 7等行動裝置,以及基頻處理器數據機等特定組件侵犯專利的申訴案。而高通提出侵權申訴,並要求禁止部分iPhone進口。9月間,高通更進一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出蘋果侵權的訴訟,要求禁止iPhone在中國組裝及販售。由此可見,在知識經濟的時代,專利侵權的控訴已經成為廠商彼此間利用申請產品邊境禁制令,以達到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區域市場的重要手段。

而國內在智財權的整體發展情形如何?根據國家實驗研究院於2017年7月的統計指出,台灣於2005~2015年間在美獲准的專利數量排名全球第五,專利維護長達20年者多集中在半導體、光學、工程與電能、工具機與電腦技術等領域,與國內產業發展路徑一致,相較歐美集中在生物科技與製藥領域,原因在於台灣直至近來發展生技、起步較晚所致。

其次,根據經濟部於2017年統計,台灣在專利權利金、授權金、技術支援、顧問費等的技術輸入仰賴美、日等先進國家甚深,仍是技術高度依賴國。台灣的技術輸出自2010年的新台幣260億元逐年遞增至2015年的362億元;技術輸入自2010年的1,417億元逐年增加至1,601億元。其中來自美國的技術輸入就高達78%,達1,243億元、日本的213億元次之,反映出我國關鍵技術的自主程度仍有不足。

再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2017年8月初公布同年上半年的專利申請概況,上半年台灣的專利申請量年增6.3%,總算擺脫2015、2016年逐年衰退的跡象。但就長期趨勢來看,國人在發明專利申請量占比自2012年開始就從45%一路下滑,到了2017年第二季為止已經降至37%,有超過六成的專利新案申請,都是由外國人所包辦。令人驚訝的是搶下2017年上半年申請量專利第一名的,卻是2016年上半年時僅有64件申請量、2017年同期暴增到近500件的電子商務公司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涵蓋電商、物流與數位金融等面向,對於中國競爭對手的全面性專利布局,國內業者須有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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