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亞洲政經結構之落差發展及其影響
蔡東杰 (2020/01/09) 《台經月刊第43卷第1期》
依舊模糊之地緣政經定位
儘管「亞洲」(Asia)這個名詞在歐洲地區通行了數百年,始終缺乏一個確切之地理定義。就在媒體經常將「亞洲」與「東亞」相互通用之時,根據比較嚴謹的界定,從地理學角度看來,所謂亞洲指的應是西起土耳其,東到日本,北至西伯利亞,南迄東印度群島,作為全球最大「洲」之一個極廣大的地緣板塊;至於東亞,相較於西亞或南亞等,理論上指的是位於亞洲東部的一個「次區域」(sub-region)地帶。儘管如此,一方面區域(尤其次區域)劃分往往是一種充滿人為概念,甚至不過起自20世紀中葉之主觀概念,隱含極高模糊性,再加上議題取向的聚焦效果,從而也讓近年來無論在國際政治或經濟舞台上表現都愈來愈搶眼的東亞,自然成為亞洲的等義代名詞。
進一步來說,從文化研究角度來看,所謂「亞洲」概念的前身其實是所謂「東方」(the Orient),泛指著歐洲(希臘世界)以東廣袤遙遠的地方;正如後殖民主義批評家薩依德(Edward W. Said)所言:「東方其實是歐洲的一項發明,自古便用以指稱一個充滿浪漫、異國情調、記憶和場景縈繞、令人驚豔的地方」;但隨著歐洲擴張與所謂東方印象逐漸複雜,為求說明清晰起見,於是近東(Near East)、中東(Middle East)與遠東(Far East)等名詞也接踵而至。
其中,所謂遠東與今日的東亞相當接近,不過,一方面由於歐洲人最初對這個地區並不太瞭解,再加上17世紀「中國熱」(Chinoiserie)奠下的漢學研究基礎,於是「遠東―亞洲―東亞―中國」便成為某種「四位一體」的區域想像。例如,直到1973年,在美國漢學家費正清(John K. Fairbank)所著《東亞傳統與變遷》(East Asia: Tradition & Transformation)書中,中國歷史仍占內容八成以上,可見此際「中國=東亞」似乎還是共識。儘管如此,由於中國在1949~1978年間幾乎處於半閉關狀態下,也因與蘇聯結盟或堅持社會主義路線的緣故,一定程度切斷與西方之間的互動交往,既使西方的中國研究被迫侷限於歷史議題,日本在1960~1970年代成功復甦的結果,也逐漸讓歐美學界的亞洲研究從以中國為核心,逐漸擴及日本研究範疇,從而慢慢形成「東亞研究」這個獨立範疇。
無論如何,不管是1960年代前的中國研究或是1970年代後的日本研究,這種「一國研究」(one-country study)途徑所支撐的都只是個「假東亞」(false East Asia)概念,亦即它們雖被認為可以代表東亞,事實絕對不然;其後,由於若干新興工業經濟體的相繼崛起,由此在1980~1990年代間出現的「小東亞」(tiny East Asia,亦即日本加上四小龍國家便等於東亞)或「中東亞」(middle East Asia,亦即日本加四小龍加東南亞新四小龍)視野,雖然還不免殘留著一些以偏概全的傳統,畢竟在研究個案相對增加的同時,人們對於充滿文化內涵與發展經驗多樣性之東亞地區的真實面貌,也慢慢有著更清晰的感受。
理論上,所謂「真東亞」(nichy East Asia)指的應該是包含東北亞五個政治單位(中國、日本、韓國、北韓、台灣)、中南半島上面的五個國家(越南、寮國、柬埔寨、泰國、緬甸)和東印度群島六個國家(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汶萊、東帝汶)等總共16個實體所涵蓋的區域。但由於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包括俄羅斯(橫跨歐亞大陸)、蒙古(經常被歸類至中亞)、澳洲與紐西蘭(大洋洲)、印度(南亞)這五個與東亞邊緣接壤的國家,以及美國(全球性霸權)這個積極介入東亞的國家,都經常參與東亞事務運作,由此,則涵蓋了22國的「大東亞」(great East Asia)概念,也常常成為人們具想像共識的一個地理範圍。
東亞經濟、區域整合、亞洲政經結構、貿易協定、發展落差、雁行模式、TPP、RCEP、東協經濟共同體、新區域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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