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產業動態SNG】中國文化金融發展初探例

 

台經月刊

 

【產業動態SNG】中國文化金融發展初探例

陳智豪  (2018/01/09)    《台經月刊第41卷第1期》

何謂文化金融?

「文化金融」通常指的是金融如何有效促進文化產品與服務的生產及消費,根據不同學者的研究領域,對於文化金融有著部分不同的詮釋。鍾勤(2012)認為,文化金融是廣義的文化概念與廣義的金融概念的有機融合,推動文化相關產業與金融機構的全面對接,使金融活動全面介入文化產業與文化事業的發展過程當中;蔡尚偉、鍾勤(2013)則認為,文化金融指在發生於文化資源的開發、生產、利用、保護、經營等相關活動當中的所有金融活動,所有與文化產業、文化事業相關聯的金融業是都是文化金融;西沐(2014)則表示,文化金融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文化產業與金融業的融合,而是指由在文化資源資產化、產業化發展過程中的理論創新架構體系,金融化過程與運作體系,以文化價值鏈構建為核心的產業型態體系及服務與支撐體系等形成的系統活動過程之總和。而金巍(2015)認為,文化金融是指在文化領域(包括文化產業和部分文化事業)宏觀、中觀和微觀層面形成的多元資本市場集合體。其從產業金融視角分析,一個完善的文化產業金融運作體系需要緊緊圍繞在文化產業的創作、生產、傳播和消費等各個文化再生產的環境所形成的獨立運作系統。


中國文化金融發展概況

文化金融是一個多層次、多視角的專業領域,不同專業、產業的學者與專家對文化金融的定義、檢視的角度也有所不同。中國的文化金融於2006~2014年間是以「文化產業投融資」、「金融支持文化」的形態存在,在2014年「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公布後,「文化金融」名詞首次出現在中國政府官方文件當中。在國際上,文化金融多以藝術品金融、電影金融等具體業態存在,我國當前則有「影視金融」,但卻少有直接冠以「文化金融」的相關資料、規定與法條,且相關文獻集中在微觀金融的藝術品金融市場與電影金融,對於從整個文化產業與金融間的關係之相關議題較少著墨。不過任何文化金融的金融工具命名,是有其產業特定性,針對該產業量身訂製的一套金融工具。意即「文化金融」的定義、制訂與相關應用的產生,當前以中國為主要推手與訂定者(金巍、楊濤、董昀,2017)。

中國文化金融的萌發,乃奠基中國文化產業蓬勃發展之下之新型態異業結合的模式。中國文化產業(或稱文化創意產業)於2015年占中國GDP已達3.97%,使其逐漸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的支撐性產業。隨著中國「互聯網+」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戰略實施,藉著網路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產業」正突飛猛進。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資料顯示,2016年上半年以「互聯網+」為主要形式的文化資訊傳輸服務業營收已達人民幣2,502元,較2015年同期增長29.7%。而這股藉由網路技術與基礎設施的提升而成的文化產業,正逐漸成為中國服務業(第三級產業)的主力,也同時帶動了中國文化創意產業與其他產業之融合性的新興產業之興起(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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