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陳博志論壇】防止資源外流的正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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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志論壇】防止資源外流的正確方法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18/06/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6期》

資源外流常有外部成本或對整體經濟的傷害

全球化時代不只商品可在國際間方便地貿易,各種資源也多能在國際間流通。除了市場力量之外,商品常有出口國努力推銷甚至用不正當手段協助出口的情況,但資源卻更常見到進口國用不正當手段吸引的問題,這表示國家對商品流通和資源流通要有不同的對策。台灣面對資源大量外流甚至被惡意吸走的問題,也該思考恰當的對策,而不是隨便自由化。

有不少人贊成資源的國際自由流通,其理由之一是可以提高全球整體的效率和總生產,或者是可以讓移動者及接受移動者之廠商得到更高的所得。前者是基於資源得到最適配置的靜態利益,但這增加的整體利益卻不見得能適當分配而使各國都得到利益。至於移動者和相關廠商的私人利益,更可能和社會的利益不一致,受害的其他人和國家整體並未能得到補償。在人員移動的場合,連移動者個人的利益要算是哪一國的利益都可能有爭議。本文單就資源外移的問題,來看其可能造成的外部成本和利益,並討論可能降低有害之外移的做法。


資源外流可能降低國內互補性、規模經濟以及群聚效益

某種資源大量外移的結果,使其在國內的供應量減少,因此同類資源在國內的價格很可能上升。換言之,外移者到國外追求更高所得時,國內同樣的資源也很可能得到更高的所得,這也是一種國際要素價格均等化的作用。

不過這也表示廠商要付出更高的成本來取得同樣的資源,其他資源或生產要素也可能因為得不到足夠的這種資源來互補合作,而無法充分發揮其生產力,甚至可能失業。全國的總生產也可能因而下降到不只超過這外移資源原有的所得,還超過它在國外的所得。這種失去互補而造成的傷害,在短期經濟還未能適應調整時還可能更大。有些外國吸引本國資源的目的,也是要造成本國這種失去互補甚至使本國廠商因而受到嚴重傷害的效果。

當外移的資源甚多時,這項資源及應用這項資源之產業在國內的數量和規模很可能會相對縮小,而這時會降低相關的規模經濟和群聚效益,並對國家經濟造成進一步的傷害。這包括:產業或企業規模縮小,失去大規模經濟而使成本上升的情況;相關產業和產品減少而使廠商較難得到其他廠商和產業支援,以致較難順暢營運的情況;以及人才之間互相切磋和腦力激盪的機會減少,而較難創新的情況等,我國以往產業的外移也因而造成相關產業進一步跟著外移的動態傷害(陳博志,2015)。

資源外流產業競爭力技術移轉人才挖角群聚效益規模經濟政府持股投資環境競業禁止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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