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APEC結構改革新紀元
黃暖婷 (2017/04/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4期》
推動亞太地區貿易自由化、便捷化,是APEC成立的宗旨,然而貿易自由化、便捷化的落實,有賴於各經濟體改善制度架構、規章條例與政府政策,並且相互調和彼此間的法規管制,以營造促進市場效率和經濟永續成長的環境,因此,旨在處理上述問題的「結構改革」,遂成為APEC關注的重要議題焦點之一。
APEC結構改革綜述
APEC結構改革由APEC經濟委員會(Economic Committee, EC)主政,其進程可分為三個時期:(1)2005~2010年,「實施結構改革之領袖議程」(Leader's Agenda to Implement Structural Reform, LAISR);(2)2011~2015年,「APEC結構改革新策略」(APEC New Strategy for Structural Reform, ANSSR);(3)2016~2020年,「APEC結構改革更新議程」(Renewed APEC Agenda for Structural Reform, RAASR)。至今在RAASR之下,涵蓋以下六大優先工作項目:
(1)競爭政策;(2)公部門治理;(3)公司治理;(4)法制革新;(5)經商便利度;(6)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
APEC並曾於2008年與2015年召開APEC結構改革部長會議:2008年的第一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針對「實施結構改革可能面臨的政治挑戰」、「與業界進行結構改革之對話」、「法制革新如何促進結構改革」等三大議題進行討論,而2015年的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則包含以下五大議題:
(1)結構改革與包容性成長;(2)結構改革與創新;(3)結構改革與服務業;(4)結構改革政策工具;(5)結構改革的新方向。
此外,EC每年均出版年度「APEC經濟政策報告」(APEC Economic Policy Report, AEPR),說明APEC區域性與各經濟體個別執行的結構改革行動,2015~2017年的主題分別為「結構改革與創新」(Structural Reform and Innovation)、「結構改革與服務業」(Structural Reform and Services),以及「結構改革與人力資源發展」(Structural Reform and Human Capital Development,注1)。
若將以上APEC結構改革議題近年來的發展概況進行相互對照,可以發現2015~2017年AEPR的探討議題,確與2015年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的討論題綱若合符節,但是相較於此,作為APEC結構改革工作重要綱領的RAASR,雖然其優先工作項目因為承繼自LAISR與ANSSR,而比以前更加完善,卻似乎面臨著與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和年度AEPR探討主題並未確實連結的困境。
因此本文希望藉由文獻回顧,刻劃出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與2015~2017年AEPR的連結,並且試圖由2015~2017年AEPR的內容,尋找AEPR與RAASR的關係,藉此指出RAASR如何與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和年度AEPR探討主題更加密切連結的方向,作為我國未來擬定相關政策,以及在APEC場合發言的參考。
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與2015~ 2017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的連結
如前所述,APEC第二屆結構改革部長會議討論「結構改革與包容性成長」、「結構改革與創新」、「結構改革與服務業」、「結構改革政策工具」及「結構改革的新方向」等五項議題,並據此發表宣言(注2)。分析此次結構改革部長會議宣言內容,可見APEC結構改革係以「包容性成長」為主題,其下包含促進貿易、投資與弱勢群體的經濟參與,強化市場並增進財貨和勞務市場准入、強化全球價值鏈連結,以及增進市場復甦力等政策議題,並希望EC藉由建立政策架構、評估指標,以及進行知識與經驗分享等方法,推動結構改革;具體的行動,則落實於「結構改革與創新」和「結構改革與服務業」,而部長們也在宣言中,將這兩個題目定為2015年和2016年AEPR的主題。
根據宣言,2015年的AEPR應根據APEC各經濟體不同的經濟發展程度,以及法規、競爭政策、公司治理、強化經濟法制基礎架構和公部門治理等EC優先工作項目,進行改善創新誘因的政策分析。年度AEPR(注3)除肯定結構改革政策對於公司創新極度重要之外,並以法規政策、競爭政策、公司治理和公部門治理為主要架構,說明結構改革與創新在不同經濟發展層次上的共同層面(附表)。
APEC結構改革、RAASR、經商便利度、競爭政策、公部門治理、服務業發展、包容性成長、創新經濟、經濟法制、全球價值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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