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國際政經瞭望】美日數位貿易協定帶給台灣的啟示

 

台經月刊

 

【國際政經瞭望】美日數位貿易協定帶給台灣的啟示

王琬菁.王彥章.張心衡  (2022/05/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5期》

   除了區域經貿協定之發展,近年也掀起對數位貿易進行規範的風潮,例201811月所簽署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nited States - Mexico - Canada Agreement, USMCA,下稱美墨加協定)中的數位貿易專章201910月所簽署的「美日數位貿易協定(U.S. - Japan Digital Trade Agreement)20206月新加坡、紐西蘭、智利所簽署的「數位經濟夥伴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 DEPA)20208月新加坡與澳洲簽訂的「星澳數位經濟協定(Singapore - Australia Digital Economy Agreement, SADEA)等。

本文首先由區域數位經濟整合趨勢與概況出發,包含對前述美墨加協定中的數位貿易專章、星澳數位經濟協定,與DEPA的介紹;檢視並比較三份文件聚焦處理的主題,並由此觀察近年數位貿易協定發展的趨勢。其次,將探討美日數位貿易協定的內容與意涵,及其對日本的影響,最後歸納出美日數位貿易協定帶給我國的啟示。

 

區域數位經濟整合趨勢概況

(一)「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中的數位貿易專章概覽

美墨加協定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的更新版,於201811月簽署,202071日生效。該協定主要涵蓋議題包含:經電子傳輸的電子貨品免徵關稅、數位產品之非歧視待遇、鬆綁電子商務法律規範(國內電子貿易架構)、電子認證及電子簽章、線上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保護、無紙化貿易、促進電子形式資料跨境移轉、禁止資料在地化、未經邀請之電子溝通(俗稱垃圾訊息)、就數位貿易推廣及法規政策交流等議題進行合作、網路安全、對數位產品之原始碼(source code)保護、互動式電腦服務、開放政府資訊等。

(二)「數位經濟夥伴協定」概覽

數位經濟夥伴協定由新加坡、紐西蘭、智利20206月簽署20211月於新加坡與紐西蘭之間生效;同11月底在智利生效。

整體而言,DEPA關注領域包含加速端至端(end-to-end)數位貿易、促進信任的數據流通、在數位系統中建立信任並且加速數位經濟的機會參與等。其主要涵蓋議題包含:無紙化貿易、鬆綁電子商務法律規範(國內電子貿易架構)、跨境物流、電子發票、快遞、電子支付、數位產品之非歧視待遇、運用加密的資通訊科技財、個資保護、促進電子形式資料跨境移轉、禁止資料在地化、網路安全合作、線上安全保障、垃圾訊息、消費者保護、網際網路之進入與使用、金融科技與人工智慧的合作、資料創新等。

數位貿易協定跨境資料流通電子簽章個資保護數位經濟資料在地化消費者保護人工智慧合作法規調適數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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