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需求面參與制度之檢討——以住宅時間電價為例

 

台經月刊

 

【經濟變.辨.辯】需求面參與制度之檢討——以住宅時間電價為例

施恩  (2014/08/07)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 (第37卷第8期)》

   基於電價在電力資源配置的關鍵性角色與功能,有效地訂定一個能夠兼顧民生需求、經濟發展並保護地球環境之合理電價機制,將是國家永續發展非常重要的工具。因此,未來電價方案設計應將提高能源效率及節能減碳成效納入電價費率研訂的目標之一。

   依據國外經驗,在導入智慧電網(Smart Grid)之相關技術後,電業可提供更多樣的時間電價方案供用戶選用,藉由擴大尖離峰價差誘因,將可以強化其進行用電負載管理的意願,用戶也可以結合智慧電網技術充分地掌握家中的用電資訊,輔助其進行節約用電與負載管理。如此,除可因而達到提高能源效率與達成節能減碳的目的,亦可讓用戶獲致經濟上的利益。

   目前我國高壓用戶已經全部採用時間電價制度,但在低壓用戶的部分,現行住宅用戶絕大多數仍保留累進電價制度,採用時間電價制度的用戶比率不到萬分之二,相較於國外推動住宅用戶時間電價之經驗,我國住宅時間電價參與率明顯偏低。因此,找出我國目前電價設計上之問題,並研擬更具節約用電與負載管理誘因之住宅時間電價費率與需量反應方案,顯然是十分重要且有必要的課題。

   本文即是借鏡先進國家在智慧電網建置與住宅時間電價制度的經驗,在考量合理反映成本,以及達成社會公平與民生負擔能力等原則下,研擬出符合我國電力供需環境可導入的住宅時間電價制度。

 

台電現行方案檢討與重新設計

   所謂時間電價(Time of use, TOU)費率方案乃根據電力公司的發電成本或購買電力成本的基礎,以特定時間為依據進行電價訂定的方式,而常見的特定時間包括季節差異、平假日差異、時段差異等因素,進而產生用電的尖峰、半尖峰或離峰時段劃分。由於該電價費率方案的設計,主要以時間作為電價訂定的分段切割,因此以時間電價稱之,也是各國時間電價制度中最常見與最普遍的費率方案。

   一般來說,時間電價方案會根據季節差異區分為夏月與非夏月(即冬天月分),熱帶國家夏天較炎熱,會因冷氣或空調設備的使用而使夏季有較高的用電需求,因此相對需支付較高的電價;高緯度國家則因冬天非常寒冷而需使用暖氣或鍋爐等設備,而有相對應之冬季電價。

   隨著智慧電表的發展與推廣,加上智慧電表具備即時掌握並了解用戶用電的資訊,可提供電力事業更加靈活與多元的價格訂定機制設計,以因應白天或者晚上、凌晨等用電需求差異而產生的尖峰或離峰時段,設計白天尖峰時段高於晚上或凌晨離峰時段的電價。而實務上較常區分為尖峰時段與離峰時段兩段式的電價,或者尖峰時段、半尖峰時段、離峰時段三段式的電價。亦有部分國家以小時作為時段的切割依據給予不同的電價。

   綜合上述,在時間電價的制度設計上,重要的原則在於不同時間點下反應實際發電的合理成本,藉由價格機制引導用戶將尖峰用電有效移轉到離峰電力,確保系統負載尖離峰循環的差距縮小。參考國外試驗計畫之經驗,並考量我國之電業環境,本文建議我國住宅時間電價透過以下幾項基本原則進行重新設計:

時間電價智慧電網住宅用電能源效率負載管理電價改革節能減碳智慧電表用電行為尖峰負載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