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艱困產業之輔導政策及實施成效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艱困產業之輔導政策及實施成效

朱興華‧王詔民  (2007/05/07)    《台經月刊第30卷第5期》

前言

為協助傳統產業因應國際化、自由化之趨勢,行政院於民899月核定「振興傳統產業方案」,提出三項對策(賦稅金融協助、人力資源增進及競爭力提升)及九項措施;另為振興經濟、促進投資,復9411月核定「新傳統產業振興方案」,並提出六項措施;以健全傳統產業經營環境及促進其升級轉型。

我國在加WTO之後,因市場開放導致部分供應內需市場之傳統產業遭受衝擊。以毛巾產業為例,由民81年產值達到高峰的新台34億元82年後因中國毛巾轉口輸入而逐漸下滑912月開放中國產品進口以來,衝擊尤大,94年產值僅3.13億元;另內衣、襪子及衛生陶瓷等弱勢產業,亦面臨類似處境。上述傳統產業之現況與產業分布情形如附表。 


  代表性傳統產業現況2005

 

鑑此,有必要針對經認定之艱困傳統產業,除協助善WTO貿易救濟措施外,特再建立新的輔導機制,以扶助此弱勢產業轉型,脫離經營困境及確保就業機會,並與前述既定之傳統產業振興方案有效互補。

 

艱困傳統產業之定義

(一)艱困傳統產業應同時符合下列四項必要條件

1.產業受進口明顯衝擊或有明顯衝擊之虞者 
2.供應內需市場為主。
3.微型或中小型傳統產業 
4.具地方特色或地方聚落者。

(二)艱困傳統產業受衝擊程度判斷標準如下

1.明顯衝擊:ab兩項其中之一成立者)

近兩年內a.內銷市占率下降,且獲利下降b.產品單價下降,且獲利下降。

2.有明顯衝擊之虞:ab兩項其中之一成立者)

當年內a.內銷市占率下降,且獲利下降b.產品單價下降,且獲利下降。

3.不明顯衝擊:內銷市占率、獲利、產品單價無明顯下降者。

艱困產業傳統產業進口衝擊輔導政策升級轉型產業聚落貿易救濟預警機制產業競爭力經濟部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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