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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缺電風險逐步升高 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制度宜速上路

台經院  (2015/05/20)    《台經月刊第38卷第5期》

         2015年台灣面臨百年大旱水情吃緊,開春以來最受到各界注目的事件莫如「缺水危機」,部分地區也開始實施第三階段限水措施,缺水不再只是一個新聞事件,而是真實的走入你我的生活之中。然而,大家可能沒有注意到另一個風暴正逐漸形成,如果依照現在的發展軌跡不思改變,只要幾年時間,「限電」恐怕也會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台灣為什麼缺電?我們觀察台灣社會的發展,經濟正逐步走向正軌,但能源政策卻依然處於爭議,2015年1月所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對於「未來電力怎麼來」依然沒有任何共識,未來電源開發勢必困難重重。這些跡象顯示,未來數年台灣電力的供應總量將會受到限制,但電力需求卻依然持續成長。在電力供給成長停滯、需求依然上升的情況下,標誌著台灣缺電風險節節升高、缺電危機逐步逼近。

首先,由於美國、日本的經濟穩定復甦,2014年經濟成長率3.74%明顯優於原先行政院主計總處2.82%的預測,而2015年經濟依然是相對樂觀的一年,主計總處預測全年經濟成長率為3.78%,還高於上年的水準。經濟持續成長當然是好事,但大家不要忘記,這也同時代表著用電量與尖峰負載會跟著提高。在預測2014年經濟成長率2.82%的條件下,台電預測2014年用電量與尖峰負載分別成長1.6%、1.3%,但因經濟成長遠優於預期,致實際用電量與尖峰負載成長2.9%、2.5%,足足比原來的預測值高出1.2~1.3個百分點。因為如此,用來衡量電力系統可靠程度的「備用容量率」,2014年出乎意料的降到14.7%,已經低於15%的目標值了。大家或許還記得,2009年備用容量率曾高達28.1%,當時各界都認為台灣供電從此無虞,結果才短短五年時間,備用容量率竟然只剩下一半,而且2015年還會再繼續降低,顯示經濟正常、需求成長之下,台灣供電能力已經日漸吃緊。

其次,因為百年大旱水情吃緊,不但水力發電數量下降,更嚴重的是各地明顯上升的氣溫。3月18日台中測到34.7℃,這是台中自有紀錄以來3月測得的最高溫,都在顯示2015年氣溫很可能會較往年更高,此時電力需求也會跟著上升,這個現象很清楚的顯示在「備轉容量率」的變化。為了應付因為負載預測誤差、發電機組故障、系統頻率調整等需要,必須要準備一些額外的供電能量來保障電力供需平衡,這個額外的供電能量就是備轉容量。一般而言,「備轉容量率」如果低於6%就可能出現備轉容量不夠應付突發狀況的危機,此時就必須小心警戒。但是,4月1日備轉容量率就只剩下5.25%,相較於2014年直到7月15日備用容量率(5.09%)才第一次出現低於6%的現象,2015年備轉容量率低於6%進入警戒區的時間,足足比2014年提早了三個半月。依照這樣的趨勢,時序一旦進入夏季,氣溫開始持續飆升,台灣供電是否足以應付需求,著實令人憂心。

以上種種跡象都顯示,台灣未來幾年內極可能發生電力不足以供應需求的狀況,面對供電缺口,理論上我們可以從「開源」或「節流」兩方面著手因應。然誠如前述,電廠開發因為環境議題與缺乏共識而幾乎無法進行,即使開始進行開發,時程也長達十年以上,並不足以應付短期間可能出現的危機。因此,做好電力的需求面管理,確實執行節流,減少用電成長、降低尖峰負載,才是因應供電缺口的不二法門。也因為如此,經濟部制定了「全民節電行動」,訂定全國一年要節電1%的目標,規定能源大用戶必須在未來五年要做到每年節電1%。

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的是,即使達成「全民節電行動」每年節電1%的目標,仍不足以應付未來所面臨的困境,政府必須思考是否還有其他的政策工具可以加入施行,讓節電成果完全發揮。而要提醒行政部門的是,擺在眼前的「能源說明書審查制度」,就是一個應該儘速上路施行的電力需求面管理措施。

經濟部早已意識到能源供應必然有其極限,不可能可以無限制的增加,因此2009年修訂「能源管理法」時,引進總量管理的精神,增列15條之1的條文,制定了「能源說明書審查制度」。這個制度規定,企業進行一定規模的投資時,要撰寫「能源使用說明書」說明能源使用的種類、數量、區域及效率,而只有採用了符合最佳可行技術(BAT)的設備,設廠的區域能源足夠供應,此時經濟部才會同意這個投資計畫。簡單的說,未來大型投資案,不論新增或擴建,都要執行用電效率評估,未達標者,不准投資,若逾區域供電上限,亦不准開發。事實上,這是一個全球首創的能源管理制度,當時還沒有其他先進國家採行。

但是,2009年全球經濟衰退,台灣經濟及電力需求都呈現負成長,當年經濟成長率是負1.56%,備用容量率更衝高至28.1%。由於擔心台灣產業界無法應付制度對效率要求的壓力,造成經濟及產業受到更大的衝擊,加以備用容量率也顯示沒有電力短缺的問題,這個充滿創新精神的政策就受到擱置而暫緩實施。

然而,現在已出現電力供應數量受到限制,電力需求依然持續增加的情境,供電缺口恐怕幾年內就會出現。因此,我們才要呼籲「能源說明書審查制度」的推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階段。當然,還是有部分人士認為,連歐盟國家都還有沒強制規定新增或擴建的設備必須符合BAT要求,台灣若貿然實施,恐怕會因自我要求太高,不利產業正常發展,應該審慎研擬,學習其他先進國家的經驗再執行較為可行。

如果還有這種想法,請聽聽台積電許芳銘處長在全國能源會議針對這個議題的發言,「不要妄自菲薄,是韓國要來跟我們學習,不是我們學別人」,我們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的雄心造就了台積電。但重要的是,假使企業都有讓台灣成為其他國家學習對象的雄心,我們真的不應該自我設限、瞻前顧後,應該讓「能源說明書審查制度」儘速施行,除了用以應對未來的能源情勢發展,避免可能的電力短缺危機外,台灣在電力需求面管理的創新制度,也將成為其他先進國家學習的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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