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輔導現況與未來展望——專訪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李仁芳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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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之輔導現況與未來展望——專訪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李仁芳副主委

採訪、整理∕鄭玉苹  (2010/08/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8期》

自從我國政府2003年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新興六大產業之一後,文建會彙整各部會所提文創旗艦計畫,研擬「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以「環境整備」及六項「旗艦計畫」作為兩大主軸。文建會副主委李仁芳原為政大科管所創新管理教授,近年來因關心文創產業發展,常發表創意產業觀察,加上熟悉產業發展機制,被延攬出任文建會副主委,並被委以促進文創與產業連結的重任,成為首位擁有創新經營與科技管理背景的文建會副主委。本刊特別專訪李副主委,暢談有關文建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的實施內容,以及文建會主管下的文化產業之現況與未來展望。


文建會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輔導

有關文建會發展文創產業的政策以及環境整備的部分,李副主委表示8月將會正式施行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中,最關鍵的三個面向有:「投資、融資」、「獎助、補助」以及「輔導」。在「投資、融資」的部分,文建會已與國發基金協商,由國發基金提100億台幣的創投基金,劃撥給文建會管理,並由文建會、經濟部和新聞局一同投資,運用於一般文創事業的創投。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和民間有意願投資文創事業的創投公司1113的方式合作,也就是民間每投資一塊錢,文建會與國發基金最高投資三塊錢,依此類推。另外,對於一些較特別或較大的案子,文建會將自行投資,而目前文建會的投資審議委員會籌備也已趨近完成。

有關融資的部分,由於在台灣很多文創事業都是很微型的,有些業者需要行銷、通路的布建,或是因為要量產而需要一些資金的融通,故針對這些微型或小型文創事業,文建會已透過經建會的中長期資金劃撥50億台幣,準備對文創產業融資,這是針對較小型業者的部分。針對比較大型業者的部分,則有同樣是由中長期基金申請來200億台幣來做融資。對於較小型業者,另外有特別編預算做利息的補貼,這是文建會在投資跟融資層面上提供的金融環境。

然而,因為文創產業擁有許多無形資產的特性,銀行在釋出貸款時,還是有許多風險負擔,所以銀行對於以無形資產為主的文創產業考量較多,也顯得較不積極。文建會目前正在與金融業者以及金管會商量有關無形資產質押的議題,期望可以儘快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並促使質押貸款的流程更加有規範,例如協助一些很有潛力,並擁有很好的導演、卡司及故事之拍片計畫來融資。李副主委以極受歡迎的電視劇「痞子英雄」作比喻,指出未來類似的成功電視劇若想籌備開拍電影版,電影公司將有機會可以片子的台灣版權來融資,這是未來的一個願景。

文建會在2010512正式揭幕的「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成立目的在整合產官學研文創產業的相關資源、蒐集並建立文創產業情報,並對文創事業或創意工作者提供直接和機動的單一窗口服務,例如:提供與產業相關的輔導、諮詢及投融資資訊,協助其提升產業競爭力。此外該辦公室並提供申請窗口,協助辦理文創專業人才培育和建立媒合機制,並促進市場拓展與流通機制。李副主委舉了「文創塑星計畫」來說明輔導及人才培育的情形:此計畫在北、中、南、東部成立育成中心,目的在於培育有潛力的新秀,並全面推動文創產業區域整合。針對台灣創意產業常見的具有創意能量、但缺乏管理及財務背景的業者提供輔導的機會,方法是在申請的業者中挑選能量很強的文創新秀,並替其找尋可搭配的通路及品牌公司,以成對輔導的方式進行,達到所謂創意與經營兼具的A型團隊」。塑星計畫提供良好的環境整備,使業者一邊作戰一邊累積經驗、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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