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從數據經濟發展趨勢談小店家數位轉型方向與策略
陳富德 (2021/06/09) 《台經月刊第44卷第6期》
數據經濟發展趨勢與策略
(一)數據經濟發展趨勢
根據易安信公司(EMC)發布的數位世界研究報告顯示,從2013~2020年全球數據資料量急速成長約十倍,從4.4ZB成長至44ZB(注1),如銀行交易、網頁瀏覽、購物網站消費、交通流量數據等。2017年《經濟學人》提出:「世界最有價值的資源將不再是石油,而是數據」;不約而同,馬雲在當年度阿里巴巴投資者大會更具體地指出:「數據是未來零售和製造業的基礎,未來沒有一家公司、一個國家,可以在沒有數據的狀況下存活」,數位時代發展至今,數據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核心。
2020年歐盟發布「歐洲數據應用市場檢視工具」(The European Data Market Monitoring Tool),研究報告指出,2019年美國數據市場價值為1,848億歐元、日本329億歐元、巴西79億歐元;歐盟27國(不含英國)則是接近580億歐元。而台灣數據市場價值,依據我國發展資料經濟之策略及展望計畫,顯示2018年數據市場產值約88.83億歐元,與歐盟、美國、日本市場之價值規模差異仍大,未來仍然有很高的成長空間。
(二)數據經濟展策略
數據經濟(Data Economics)是指取得大量數據(如個人、政府部門或企業營運數據),以數據分析結果為核心(Data-centric),驅動創新產品/服務、優化營運流程、創新商業模式或協助商業決策等,帶動企業創新應用與經濟價值。
因此,數據的蒐集、分析與應用,成為企業數位轉型的核心命題。有鑑於此,2019年蔡英文總統於未來科技展宣示:「運用開放數據強化智能政府的治理能量,開放民間多元運用,創造數據經濟,建設台灣成為數位國家」,國發會據此推動「智慧政府行動方案」。首先,推動「政府數據開放」(Open Data),將政府數據開放讓個人或企業自主運用,根據智慧政府數據治理推動成效報告,目前已開放47,000項數據集,超過80%達到機器可讀、結構化、開放格式標準,各部會應以開放數據應用,發展實用價值為目標,完善數據的正確性、易用性及即時性。
其次,「個人數據自主運用」(My Data)平台建置,在民眾同意且兼顧隱私與資安前提下,提供公私部門介接運用。截至2020年為止,共可介接100項個人數據集,包含戶籍、地籍、稅籍、所得、勞保等,供民眾下載運用,並協同公部門與金融機構,提供200項臨櫃與線上個人化數位服務。未來將逐步擴大開放數據提供私部門創新應用。
除了開放政府與個人數據應用外,行政院在2019年「行政院科技會報第17次會議」,以及2020年「行政院第11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總結報告中,提出需重視中小企業數位轉型議題,協助企業解決數位科技衝擊之困境,運用雲端服務及大數據分析,發展創新應用解決方案,協助產業數位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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