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經瞭望】英國CMA如何塑造數位市場競爭環境
陳映竹 (2023/07/05) 《台經月刊第46卷第7期》
英國競爭法主管機關CMA在面對複雜的數位市場競爭議題時,期待引入新的、事前主動管制的數位市場規範,以促進市場競爭;同時強化CMA在市場調查、結合審查、反競爭行為調查的權力,且逐步更新英國的消費者保護框架。本文首先說明英國脫歐後競爭法主管機關如何提升執法能力,並從其因應數位化所帶來的競爭環境之做法,包括成立新組織、修訂指引、跨監理機構平台及關鍵案例等面向,呈現英國如何塑造數位市場競爭環境。
英國在2020年1月底脫離歐盟後,競爭法領域需獨立面對全球數位經濟的市場競爭議題,例如應對Google、Meta、Apple、Microsoft等科技巨擘的市場力量,及日漸複雜的跨國結合案,以維護市場競爭及防止英國消費者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的傷害。
本文將會先從英國脫歐後,競爭法主管機關如何提升執法能力先進行簡要說明;接著,將從如何協助英國因應數位化所帶來的競爭環境所做的幾項回應,包括成立新組織、修訂指引、跨監理機構平台及幾個關鍵案例等面向,呈現如何塑造英國數位市場競爭環境。
為加速CMA執法的權力,正在推動「數位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法案」,此法案將使CMA可更快的確定和制止非法的競爭行為,更容易對損害英國消費者和企業的併購採取行動,使CMA繼續保護和促進開放自由的市場。
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的職掌及組織
英國的競爭法主管機關為「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 Authority, CMA),其權力來自英國2013年《企業和監管改革法案》(Enterprise and Regulatory Reform Act 2013);CMA是由原本的公平交易辦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及競爭委員會(The Competition Commission)整併所形成的新組織,同樣不是部會層級組織。其成員由英國商業、能源與工業戰略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ergy and Industrial Strategy)任命,成員背景多有競爭經濟學、法律、金融和商業方面的經驗、能力及技能。
在面對複雜的數位市場競爭議題時,CMA期待引入新的、事前主動管制的數位市場規範,以促進市場競爭;同時強化CMA在市場調查、結合審查、反競爭行為調查的權力,且逐步更新英國的消費者保護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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