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CPTPP發展及台灣參與區域經貿整合的思考
劉宸晞、凃京威 (2018/03/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3期》
從TPP到TPP 11的演變
第25屆APEC經濟領袖會議於2017年11月11~12日在越南蜆港(Da Nang)召開,21國領袖聚首越南就年度主題「創造新動能、共享大未來」討論,各國領袖重申APEC支持亞太區域永續經濟成長與繁榮的承諾,另外有關APEC促進貿易暨投資自由化、「後2020願景」議題,亦為會議的重要話題。然而,這屆APEC本身的焦點,卻被另外一個搭著APEC舉行的會外會所取代,亦即TPP 11國有關TPP未來發展的會外會。
TPP成員國早在2016年2月4日簽署TPP協定,按照TPP談判日程及其生效規範,僅須達成「六國完成批准、占全體GDP 85%」之法定門檻,TPP就能生效。當前TPP的12個成員國中,已有紐西蘭、日本完成國內批准程序,其他會員國亦正執行國內批准程序中,TPP的前景看好,有望成為亞太地區第一個巨型FTA,並可望作為未來APEC經濟體推動「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的整合路徑。
然而,2017年年初美國川普新政府毅然決定退出TPP。雖然,TPP成員國並未真正將美國從TPP名單中除名,但美國的決定等同於讓TPP的國內批准程序無限延期,而在美國占TPP全體GDP 68%的實然狀況下,美國不完成國內批准程序,TPP即無法跨越「六國完成批准、占全體GDP 85%」的法定門檻,等同於宣判TPP的生效日期長久延後,使TPP頓時落入垂死狀態。
面對TPP停擺,TPP剩下的11國要如何應對,是要尋求加入其他區域經貿組織,如RCEP、ASEAN+,或是尋求TPP轉型落實?考驗著TPP 11國領袖的智慧。而TPP 11之中,日本作為最大的經濟體,如何重新組織TPP,也考驗著日本扮演區域經貿領袖的能耐。
原本TPP成員國,美國、日本、越南、馬來西亞、汶萊、新加坡、智利、祕魯、加拿大、墨西哥、澳洲、紐西蘭,均為APEC會員體,其中越南更為2017年APEC主辦國,因此,日本藉著各國同赴越南出席APEC峰會期間,處理TPP下一步發展,並召開TPP 11會議一事,使得TPP 11在越南舉辦的會議,更受到外界的關注。
CPTPP的創生,以及我國加入之必要性
2017年11月TPP 11在越南召開的會議最終達成初步成果,各國同意以TPP協定為基礎,在暫緩實施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投資人及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政府採購」等章節的條件下,正式更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尋求作為TPP的轉型。期盼在TPP完成談判及簽署的基礎上,儘快完成簽署CPTPP,並在各國國內完成批准程序。
本次CPTPP釋出的文件中,列明未來CPTPP正式協議中的七點綱要,包含「將TPP納入協定」、「暫緩適用部分規定」、「生效辦法」、「退出辦法」、「加入辦法」、「再檢視CPTPP協議」、「正式文本」等。本次CPTPP會議亦納入四項由馬來西亞、汶萊、越南、加拿大提出,尚待CPTPP會員取得共識的議題。而2018年1月22~23日在東京舉辦的會議則針對四項議題討論,以解決簽署CPTPP的最終障礙。若能順利取得共識,CPTPP可望2018年3月在智利舉行下一場會議時正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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