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歐盟數位經濟政策發展與思維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歐盟數位經濟政策發展與思維

鄭子淳.彭思遠  (2021/01/08)    《台經月刊第44卷第1期》

前言

全球競爭力排名權威機構瑞士洛桑管理學(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為因應全球經濟時代轉變2017年開始公布「世界數位競爭力調查評比(IMD World Digital Competitiveness Ranking, DCR)將國家數位競爭力評比分為「知識(Knowledge)、「科技(Technology)及「未來整備度(Future readiness)三大構面。「數位競爭力排名(DCR)不僅衡量各國數位化的相對情況,從其評比分類也可以了解國家數位化進程中的優劣勢,進而提出改善方法。根據2020101最新發布的「世界數位競爭力調查評2020」,台灣表現位居前段班,數位競爭力2019年上升兩名,在全63個主要經濟體中排名11名。

2020年所公布的數位競爭力排名,前十名中除美國、新加坡、香港及韓國外,其餘均為歐盟地區國家。可見近十年來,歐盟執委(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諸多數位經濟法規之成效,歐盟所推動的相關法規政策包括:《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數位服務法》法(Digital Services Act)、「數位經濟服務稅(Fair Taxation of the Digital Economy)草案指令、《人工智慧白皮書(White Paper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 European approach to excellence and trust)。這些政策及法規不僅在歐盟境內推行,更在國際間大力推動,企圖打造全球數位經濟的標準規範。歐盟已考量數位經濟跨國界之特性,並站在數位經濟時代來思考,其做法、思維及未來發展都值得台灣借鑑。


歐洲數位單一市場政策發展

討論歐盟數位政策發展前須先了解「歐洲單一市場(European Single Market)及「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 DSM)1987年歐洲共同體委員會通過《歐盟單一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該法案為歐盟成立的基礎。隨後數位經濟時代的來臨,歐盟執委會意識到數位經濟創新、開放、公平和無國界的特性,將是歐盟實現「單一市場」的最佳途徑,因2005年提出數位單一市場法案及「數位單一市場戰略」,補充與強化「歐盟單一市場」的落實措施,迄今完成多項立法。

DSM作為歐盟重點推動政策,其目標在維護公平競爭及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使歐盟內人力、服務及資本可以自由流通、消除市場障礙,降低企業營運成本及擴大消費者效益,加速歐盟內企業的數位化升級,鼓勵及扶植新創產業,進一步刺激歐盟產業及經濟朝向數位化結構轉型,同時透過法律規範的整合,推動歐盟內部社會結構與數位經濟的融合,進而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DSM戰略三大支柱包含(1)(Access):消費者和企業可更好的連結使用歐盟數位商品和服務(2)(Environment):為數位網路和服務的蓬勃發展,創造適當的條件及公平競爭的環境(3)經濟與社(Economy & Society):最大化歐洲數位經濟成長潛力(1)。

數位單一市場一般資料保護規則數位服務法數位經濟人工智慧數位轉型數位技能網路安全全球標準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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