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生專欄】凱恩斯重返劍橋任教的曲折
施建生 (2005/05/05) 《台經月刊第28卷第5期》
凱恩斯重返劍橋任教的曲折
凱恩斯自於1902年進入劍橋大學攻讀以後,不久即被吸收到一個著名的但是秘密的討論團體,這一團體稱為Apostles,自此以後就結識了一群傑出的同學而成為終身知己。其中最主要的一位是斯屈拉基(Lytton Strachey)。這個團體之主旨在探究人生的意義,早在1820年代即告成立。其中有許多後來都是著名的哲學家,如羅素(B. Russell)。到了凱恩斯時代,主要的人物是摩爾(G. E. Moore)。當時凱恩斯與他的友人都認為他們父母日常遵循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行為規範與道德觀念是依賴一些宗教信仰來支持的,而這些宗教信仰則為虛偽的,是不可靠的。他們都是一群激烈的無神論者。但是,也與一般非國教徒一樣,他們對於這些他們認為是虛偽的宗教信仰之喪失,並不減少對於真實信仰之追尋的需要。就在這一追尋的過程中,他們發現摩爾所講授的哲理正足以滿足他們的需要。於是他於1903所出版的「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就成為他們必讀的經典。凱恩斯後來並認為這書之出版是「一個新的文藝復興的肇始,一個地球上新天堂的敞開。」(見他的My Early Beliefs,刊於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John Maynard Keynes, vol. X, Macmillan, London, 1971, p.435)。
那麼,他所提出的哲理是什麼呢?主要是對於「善」(good)的闡釋。他認為至高無上的「善」就是事物本身所保有之「善」的特性。哪些事物具有這種特性呢?這可分為二類:一為美麗物品的享受,一為人間交往的愉快。後來凱恩斯並進而將之加以發揮,認為「一個人在生活上所追求的是愛,美感的創造與享受,以及知識的探索,在這三者中愛是最重要的。」(同上註書,pp.436-7)。這所謂愛,在當時凱恩斯與他的友人心目中大多是指同性愛。例如那時他與斯屈拉基之表弟格倫(Duncan Grant)之間就發生同性愛。但他們之間的這種同性愛並不妨礙他們日後所發生的異性愛,例如凱恩斯後來就有美滿的正常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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