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從政策循環看我國科技政策工具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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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從政策循環看我國科技政策工具的配置

黎綺雯  (2010/07/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7期》

1990年代後期開始,以系統觀點來衡量一國創新能耐,逐漸成為研究創新、訂定創新政策的主導概念。國家創新系統理論主張跨組織間知識的生產,主要透過產、學、研之間的三絞互動螺旋產生,亦即表示官產學研之間的互動合作對促進知識流動,加速一國之創新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存有相當的重要性。

無疑,科技創新須由國家創新系統成員官產學研多方分工合作來達成,過程中學界研發成果經由不同途徑轉移至業界作商業使用,但轉移過程往往被稱為「死亡之谷」,意味著其中存在難以跨越的困難,而促進產學研的互動政策則被認為是跨越「死亡之谷」之重要關鍵。亦因如此,政府在創新系統中扮演著促進知識轉移的關鍵角色,從中亦顯示出探討產學研互動政策工具的重要性。除政策支援之外,產學研多方間之互動合作需存有主導者,管理多方合作與互動關係,方能有效導引創新活動,達成研發成果產業化之目標。

另外,倘若要使研發達到良好的效果,研究規劃是重要且關鍵的Booz Allen Hamilton Global Innovation 1000報告,針對全球最大1,000家公司進行研究,並得出以下幾個結論(1)花錢作研發,但未必有效(2)研發規劃流程重於研發投入規模(3)如何研發合作亦是關鍵,顯示出研發規劃之重要性。事實上,研究規劃處在於創新活動的早期,內容包括挑選創新研發之標的、規劃研究時程等,執行階段則進一步按照規劃之結果進行研發工作,最後階段則為將研發成果產業化。倘若在研究規劃之時期,並沒注重多方之互動溝通,特別是與業界的互動,除影響創新效率外,最終將可能致使研發成果無法貢獻於產業應用上。過往產學研互動的議題,較少針對規劃層面作探討,大多強調於研究執行及成果轉移階段上。但是,解決創新系統中死亡之谷問題、提升創新效率之有效方法,應是從規劃開始強調產研學互動,並持續至最後的成果擴散階段。

不論是哪一種政策工具,包括促進產學研互動政策,無疑應從政策治理角度著手檢視。英HM Treasury以經濟評估權衡社會成本效益的角度,發行一套指導手(HM Treasury, 2003),該指導手冊建構一ROAMEF的公共決策流程架構,針對整個政策方案的規劃與執行,進行評估,並回饋至後續相關的政策規劃與執行。其中"R"Rational,指評估政策介入的合理理由"O"Objective,指設定適當的政策目標"A"Appraisal,評估可能達成目標各種方案進行成本效益評估"M"Monitor,針對所提出的方案,具體執行並觀察其實際執行情形是否與政策目標相容"E""F"則分別EvaluationFeedback。換言之,「規劃執行評估回饋」乃一個政策循環的基本架構。

然而,若把政策治理概念用於促進產學互動之科技政策上,基於研究成果產業化為主要目標,故其架構應由「規劃研發執行成果擴散」等環節組成。針對每個環節都應積極設計機制讓學產互動,或要求產學互動,並要求每個環節間設有互動機制。在這些機制運作或計畫要求下,特別是規劃階段的互動,目標是要能夠導引國內研發活動至產業創新發展所需的方向,將成果成功擴散至業界,解決長久以來學界研發與業界需求之落差與差異問題。事實上,上述說法可從歐盟案例中獲得引證,歐洲技術平(ETP)及聯合技術方(JTI)兩種,即為分別設於規劃及執行環節,為促進產學研互動所設計之機制。另外,倘若要讓創新活動考量到市場需求,促進業界參與各環節之互動機制是必然的作法。

本文將運用「規劃研發執行成果擴散」政策治理架構,以及促進業界參與及符合業界(市場)需求兩個角度,對於我國現行創新政策工具進行檢視與評估,並針對目前各環節促進互動機制或做法進行探討。

科技政策循環產學研合作公私合作夥伴政策工具配置成果擴散機制創新系統治理研發策略規劃競賽推動模式跨部會整合知識商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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