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影響力投資與荷蘭社會企業的發展趨勢
陳盛彬 (2019/09/09) 《台經月刊第42卷第9期》
2010年摩根大通(JP Morgan)及洛克菲勒基金會(Rockefeller Foundation)發表的一篇共同研究報告「影響力投資:一種新興的投資類別」,揭開投資界踏足社會企業領域的序幕。
根據影響力投資的定義,其將專注投資於對社會或環境有益的公司或組織,財務回報僅作為次要的投資指標,通常該公司或組織具有以下特質:(1)對社會或環境可帶來正面的影響;(2)能夠協助解決或緩解社會或環境的議題(issues)。因此影響力投資涉及廣泛與多元的議題和領域,從永續農業、再生能源、微型貸款、水資源、森林保育、住房、健保及教育等,只要有公司或組織的經營宗旨對我們生活能帶來正面影響,皆可被納為影響力投資的範圍(注1)。
影響力投資相較一些非政府組織(NGO)及公部門在資金及營運策略擁有更大的彈性,更能協助社會企業拓展自身的業務及影響力,然影響力投資因投資標的特性,常被誤認為不重視財務回報,實際上影響力投資是在標的可帶來財務回報的前提或潛力下,才投資協助擴大正面影響力,為建造一種永續的經濟成長模式貢獻一己之力,因此財務回報在影響力投資仍具一席之地。
根據麥肯錫公司(McKinsey & Company)在2018年2月對影響力投資發表的一篇研究調查文章,其在印度的影響力投資研究指出,持有五年的社會企業投資組合帶給投資人的內部回報率(IRR)平均可達約10%,前1/3的績效年報酬甚至高達34%,該研究結論讓人清楚即便是社會企業,只要商業模式正確,亦能帶給投資人豐厚的回報(注2)。
荷蘭的社會企業概念擁有悠久及強大的歷史,從19世紀起荷蘭公私部門的界線並無清楚界定,因此許多公共財(Public Goods)如學校、醫院或甚至住房(Housing)係由民間團體,如教會或商會提供,故荷蘭民眾對社會企業的概念並不陌生,提供其現今社會企業發展的充沛養分(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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