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陳博志論壇】教育和學貸成本該由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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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志論壇】教育和學貸成本該由誰負擔?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19/12/09)    《台經月刊第42卷第12期》

支援教育要依不同市場失靈分別採不同對策

教育有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平的作用,對國家社會有相當大的外部性利益,因此國家無疑該負擔一部分的教育費用。但並非所有的教育支出都有社會外部利益,教育產生的利益有很多會歸屬於個人,而依經濟學理,產生這些私人利益的教育之成本該由獲得其利益的私人負擔。何況不同人和不同教育所產生的外部利益或私人利益也有很大的差異,若教育費用或成本全部由國家負擔也並不公平。經濟學指出,符合效率的政策方法是針對各種產生外部利益的行為直接給予適當的補貼,以及把各種市場失靈現象消除。到底哪些人的哪類教育費用該由國家或政府負擔多少,應該要釐清其市場失靈或其分別產生的社會和私人利益的大小才能做正確的判斷。但在民主政治下,總有很多人想藉提高政府的負擔來吸引選票,所以大家更應弄清楚其中的道理才能做理智的判斷。
 

產生私人利益的教育成本宜由私人負擔

以往的經驗和學理分析已釐清很多類教育成本該由誰負擔的問題。舉例來說,給小孩和青年人基本知識的能力及社會規範的國民教育,一方面要形塑全國人民素質這公共財,另一方面也要讓所有國民有公平追求進一步教育和未來發展的機會,因此其外部利益很明顯且幾乎每個人都可獲益,所以幾乎所有文明國家都是由國家或政府負擔國民教育的成本,不同或有爭議的只是國民教育的內容及時間要多廣多長而已。

至於再進一步的教育,很多先進國家由經驗發展出來的做法,常是私人獲益較多或可以得到回報的教育費用多由私人負擔,而私人可能不易得到充分回報且社會外部利益較大的教育則多由政府或社會負擔其成本。例如醫生或工程師等較可能得到高所得的教育可多由受教育者付費,而有些對社會有益卻可能找不到高薪工作的教育,則用較低學費或較多獎學金來協助。

人力資本經濟學的分析也早就指出,若某種技術只在某個企業可使用,則企業原則上應該且願意負擔這類專用技術的培訓成本,因為員工學到這技術之後並無助於其跳槽,企業可讓員工未來的薪資略低於其已提高之生產力,並由員工工作能力高於薪資的部分逐漸回收培訓成本。反之若某項技術可在很多其他企業使用,則學到該技術的員工若未得到相應的薪資上升,就會跳槽到其他企業拿較高的薪資,若培訓成本由企業負擔,企業並不易由未來未充分反映其生產力的薪資中得到補償,所以這類通用技術的培訓費用應由員工自己負擔,並讓員工享有換到別家企業工作的自由較為恰當。目前仍有不少人不瞭解這道理,而不分技術的特質要求企業負擔通用技術的培訓成本,或要求員工或政府負擔專用技術的培訓成本,甚至什麼培訓都要政府負擔成本。
 

學貸是緩解資本市場未能合理支援教育的現象

有一部分教育該由私人負擔成本的學理雖然正確,但現實上很多人卻因為目前沒有夠多的錢去受教育而失去教育機會。這是另一種市場失靈和不公平的問題,所以也要有對應的政策。純從理論上來看,現在適合接受某種未來會有較高收入回報之教育的學生,若目前的錢不夠,應該可以先向別人借錢,以後賺到錢再還。若以後還不起,似乎這教育的利益也就大於成本而不值得。但實務上這種借貸常有困難,困難之一是未來能否學成而賺到錢是件有風險而不確定的事;困難之二是人並不能當成抵押品,一個人長期未來的所得也不易當成抵押品,而使教育貸款的債權不易確保。所以借款讓人去受教育的風險頗大,市場常無法提供足夠的資金給需要借錢來得到教育的人,若勉強要借錢受教育,其利率或資金成本也可能因為前述風險而變得很高。而這一來現在缺錢,但受教育後未來甚有前途的人就可能得不到足夠的教育。這種市場失靈現象對他們不公平,對社會也是一種損失,因此要找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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