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的障礙與定位
李建(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資訊研究所研究員) (2007/09/10) 《台經月刊第30卷第9期》
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歷程
(一)城市商業銀行產生的歷史背景
中國城市商業銀行從其誕生到目前走向海內外股票市場的歷程也是改革開放的一個縮影。它源於在1979年起開始大量建立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當時政府部門允許組建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初衷,主要是為了解決那些存在於計劃經濟體制外的各地城鎮街道企業(尤其是個體工商企業)在國家銀行體系中“開戶難,結算難,存款難,貸款難”問題。這些小型金融機構的成立基本上是計劃經濟的產物,直到1994年仍然由人民銀行總行逐年下達各種控制指標例如各級城市允許存在的信用合作社最多數量和每年新增數量等。
(二)信用合作社建立與計畫經濟體制存在密切聯繫
1979年到1989年共建立了3,409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中由人民銀行各省市縣級機構組建的有752家,由各專業銀行(工行、農行、 建行)及其分支機構組建的有1,290家,二者共占總數的59.9%,各城市區級政府或街道組織建立的信用合作社總計1,367家,占總數的40.1%。這些城市信用合作社從建立之初,政府干預因素就具有極強的地區差別:在上海、河南、海南、貴州四省市城市信用社都是地方政權組建的,而在北京、天津、青海、寧夏四省市區則完全由國家銀行組建。從產權關係角度來看,城市信用社股本總額由各類企業和地方財政機構入股構成,甚至已經有個體工商戶入股的城市信用社。地方財政在城市合作銀行中的股份形式上沒有絕對控股。如果考慮到地方政府通過國有企業間接持有的股份,政府往往是城市商業銀行的絕對控制者。
在其早期發展階段,這種基本上由地方政府控制的金融機構可能成為一種“提款機”:以中部地區一家城市商業銀行為例,地方政府持股比例高達50%。從1998年到2002年大約五年的時間裡,該銀行為支持地方政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重點專案等工程,共向政府累計發放貸款33億元,而該銀行2002年的總資產、貸款總額僅為26億元和14億元。到2003年末,該銀行累計虧損4.4億元(注1)產權制度如何安排的問題,從其產生起就始終是一個決定其成敗興旺的重要因素,這也是本文分析的重點。
(三)從城市信用社到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
上世紀八、九○年代中國城市信用合作社的總體狀況是:機構數量多、經營規模小、人員素質低、資產品質差、游離於監管之外。由於定位為本地區的街道企業服務,這種有制度因素規定的有限地域空間,也就決定了每一家城市信用社即使經營得很成功,它的發展空間是有限的。其間經過1985年和1993年二次經濟“過熱”與隨之而來的經濟緊縮,到1994年陷入危機狀態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已經達到749家。這樣,從1994年起在中央銀行的領導下,城市信用合作社開始了向城市商業銀行逐步演變的進程。各城市的信用社逐漸被整頓、組建為城市合作銀行,隨後又被更名為城市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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