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低碳能源轉型與再生能源發展之策略及挑戰
楊儒穎 (2016/06/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6期》
自21世紀初期以來,全球各國歷經劇烈的重大氣候災變,此乃導因於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也驅使各國從使用高排碳與汙染的能源,轉向低排碳、低汙染、可循環再利用的綠色能源發展,並帶動綠能產業的蓬勃發展。
2015年12月初於聯合國氣候高峰會(COP21)中,195個國家與會並通過巴黎協定,承諾共同努力使全球平均攝氏溫度不高於前工業時期平均溫度的2℃,並更進一步控制在攝氏1.5℃內,宣示化石燃料時代的終結及低碳經濟社會時代來臨。
低碳能源的種類
低碳能源泛指能源在利用過程中,相較化石燃料,產生較低排碳量的能源。雖國際上並無統一規範低碳能源的種類,但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等出版的研究報告,可將低碳能源分為以下幾種:
(一)潔淨能源
綠能主要是指潔淨且不會造成環境汙染的能源,其應用範圍包括太陽光電與LED照明光電產業、風力發電、生質燃料、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資通訊與電動車輛產業、綠建築、低碳社區等。
(二)再生能源
包括太陽能、風能、水力、生質能、地熱能與海洋能等,其可用性會隨著各地區條件的不同而產生很大的差異,對於只能間歇性發電的風力和太陽能而言,無法提供基載電力,用併聯電網和大規模儲存能源等改善方式則會增加成本。
(三)核能
核能發電不會排放溫室氣體,因此屬於低碳能源,且核能發電效率與化石燃料發電效率相當,然核能的使用向來備受爭議,反核者認為核能無益於改善氣候變遷的問題,還有核廢料處理及使用安全的疑慮。日本福島核災後,德國宣布在2022年完成廢核,核電缺口將由再生能源替補,但並非所有國家都像德國具雄厚財政基礎,可因應廢核後所需投入的各項能源基礎建設。日本原預計在2030年達到廢核,卻因發電燃料成本上漲,導致電價上漲、進口燃料費增加、國家財富外流、經濟惡化,因此在2015年重新啟用三座核能機組,將核能視為未來重要基載電力。
(四)燃料應用
根據歐洲環境署(European Environmental Agency)溫室氣體排放統計資料(2015)指出,歐盟國家整體溫室氣體來源有22.2%來自汽車和飛機等交通運輸,其中超過90%的二氧化碳排放來自於陸路運輸。為降低化石燃料用量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可運用替代柴油的生質柴油,以及替代汽油的生質酒精。前者以含油量高的生物質(如大豆、葵花籽、海藻等),透過轉酯化反應所製成,或以動物油脂透過精煉過程所製成;後者則以含醣或澱粉量高的生物質(如甘蔗、玉米、甜菜等),透過發酵過程所製成。
能源轉型、再生能源、低碳能源、巴黎協定、電網獨立、能源自治、儲能技術、能源政策、電力市場、智慧電網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