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國際農業減碳模式研析——以稻米為例
陳可薇.余祁暐 (2022/12/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12期》
因應地球暖化與全球氣候變遷,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然成為當務之急。2021年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UNCCC COP26)在英國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不僅維持巴黎協定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以內為目標,更首次明確提出減少或淘汰煤炭、石化燃料的計畫,各國紛紛祭出淨零(Net Zero)路徑與目標。
「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係參考2006年版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冊指南的統計方法,在農業部門中,2019年占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約1.15%,其中主要的排放源分別為農耕土壤(35.9%)、禽畜糞尿管理(27.2%)、水稻種植(18.5%)、禽畜腸胃道發酵(17.4%)、尿素施用(0.9%)及作物殘體燃燒(0.1%,圖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統籌規劃農業部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政策與路徑,於2021年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並以2040年達成農業部門淨零為目標,推展「減量」、「增匯」、「循環」及「綠趨勢」等四大主軸。在減量主軸中具體提出建立全面農業生產碳排資訊、農漁畜之低碳生產模式,並強化減量相關科技研發能量,以布局中長程減量政策。
圖1 2019年我國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概況
國際減碳策略與政策工具
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透過已開發國家幫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減碳或吸收大氣溫室氣體,即已開發國家購買經查驗的減量額度(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 CER)來達成他們在「京都議定書」做出的減量承諾。其中,最廣為人知的自願性減碳標準如: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碳驗證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等,以VCS為例,與水稻直接相關的「編號AMS-III.AU/調整水稻種植之水資源使用,降低CH4排放」(Methane emission reduction by adjusted water management practice in rice cultivation, v4.0)。
根據IPCC氣候變化與土地特別報告,將全球糧食系統生產前和生產後活動(糧食損失和浪費)相關的排放量,估計占人為溫室氣體淨排放總量的21~37%,分別貢獻13%二氧化碳(CO2)排放量、44%甲烷(CH4)排放量,及81%氧化亞氮(N2O)排放量。CO2的來源與固定很難區分人為通量與自然通量,主要的排放來源由於森林砍伐,部分被植樹造林/重新造林,以及其他土地利用活動的排放和清除所抵消;而CH4主要源自於反芻動物和水稻種植的規模增加;N2O源於氮肥施用(包括低校施肥及過度施用)與牧場糞便管理。許多與土地有關的減緩氣候變化應對措施,和防治荒漠化、土地退化和加強糧食安全息息相關。例如:永續糧食生產、永續森林管理、土壤有機碳管理、生態系統保護和土地恢復、減少森林砍伐和退化以及減少糧食損失及浪費,這些應對方案需要綜合生物物理、社會經濟和其他有利因素。政策工具使治理者能夠透過政策行動應對環境和社會挑戰:
農業減碳、淨零排放、間歇灌水技術、甲烷減排、國際水稻研究所、碳信用交易、永續農業、氣候變遷政策、稻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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