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成立對東亞經貿的影響
朱浩、黃兆仁 (2008/07/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7期》
2008年6月12日,澳洲總理陸克文在訪問日本時表示,期望亞太地區在2020年之前,能夠成立類似於歐盟的「亞太共同體」,以避免紛爭的發生,並且可以在政治、安全保障與經濟等各項議題中共同合作。此提案一出,的確造成相關國家的討論。一般而言,由於亞太地區各國的政治制度、經濟結構、社會發展與文化傳統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異,因此,此類多邊貿易安排在短期內不容易在亞太地區成立。
話雖如此,亞太地區區域整合的風潮卻是方興未艾,最受矚目的是「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中國與東協於2001年同意於十年之內推動成立自由貿易區之後,在2002年完成「東協-中國大陸自由貿易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之簽署。隨後中國與東協提出「提前收割計畫」(Early Harvest Programme, EHP),決議在2004年開始第一批關稅減免之行動,範圍則涵蓋600項農漁產品。這一系列的行動更加顯示中國與東協亟欲藉由更緊密的經濟聯繫關係,以分享更大的政治及經濟利益。
不過根據經濟整合理論,區域經濟整合會產生貿易創造效果與貿易轉向效果。若中國與東協成立封閉的自由貿易區,則對其他東亞經濟體必定會產生不利的影響。本文透過全球貿易分析計畫(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簡稱GTAP)模型與6.0版資料庫的模擬分析,探討當「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成立之後,對其他東亞經濟體所可能產生的影響。
資料的處理
目前GTAP模型之資料庫(GTAP 6.0版)以2001年為基期,共有87個國家(地區)、57個生產部門別及5種生產投入要素。由於本研究研究主題是中國與東協成立自由貿易區,對台灣以及東亞其他經濟體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因此,本文將87個國家(地區)加總成9個地區,包括:(1)澳紐、(2)台灣、(3)中國、(4)東協、(5)日本、(6)南韓、(7)北美、(8)歐盟以及(9)世界其他地區。而在商品部門方面,則是加總成20項部門,分別為(1)農產、(2)畜產、(3) 林產、(4)漁產、(5)食品、(6)飲料及菸酒、(7)紡織、(8)成衣、(9)皮革製品、(10)木材製品、(11)石化製品、(12)礦產及其製品、(13)金屬及其製品、(14)運輸工具、(15)電子產品、(16)其他機械與零件、(17)其他製品、(18)水電燃氣、(19)營造工程及(20)服務業。表1即本文主要研究的經濟體與產業別。
由於GTAP最新版資料庫-第6版,是以2001年為基期,雙邊貿易的資料也僅到2002年。為了使本研究的模擬分析更貼近目前的情形,因此實證模擬之設定將世界主要國家進出口貿易值的成長、經濟的成長以及考慮兩岸入會等情境納入考慮,對資料庫做進一步的更新,使得資料庫的起始點更接近今(2008)年的情境。
表1 本主要研究的經濟體與產業別
出口競爭力
本文先針對東亞地區各經濟的出口競爭力進行分析,本文計算各經濟體的出口顯示性比較利益指數(RCA),以瞭解各經濟體產業的出口競爭力(如表2所示)。
為了便於比較本研究主要國家在全球市場內各產業之出口相對競爭力,本研究將參考日本貿易振興協會(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JETRO)所制訂的標準,將出口競爭力區分成以下四種等級:
1.若RCA指數高於2.5以上,代表該產品具極強出口競爭力。
2.若RCA指數介於2.5與1.25之間,代表該產品具次強出口競爭力。
3.若RCA指數介於1.25與0.8之間,代表該產品具中等出口競爭力。
4.若RCA指數低於0.8以下,代表該產品具較弱出口競爭力。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東亞經濟整合、實質GDP、貿易條件、出口競爭力、RCA指數、進出口變化、投資衝擊、經濟合作、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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