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善用貿易救濟措施防禦中國貨品進口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善用貿易救濟措施防禦中國貨品進口

採訪/左峻德‧楊秀玲  (2007/05/07)    《台經月刊第30卷第5期》

近年來國內產業受中國貨品進口之威脅日益嚴重,如何善用貿易救濟措施,保護國內產業,為目前當務之急。因此本文特地專訪貿委會黃執秘智輝先生,期透過他在貿易救濟方面多年的寶貴經驗與前瞻性思維,使社會各界對現行之貿易救濟政策有所瞭解,進而採取防禦措施,避免中國貨品進口對我產業造成傷害,專訪內容如下。
 

廣聘具貿易專長的種籽教授

近年來台灣面臨中國貨品大量進口衝擊,就貿委會而言有何相關的因應措施?

兩岸加WTO後,中國憑藉其既有的優勢,持續對我國大量進口,不僅是台灣,世界各國均已明顯感受到中國貨品低價進口帶來的衝擊。為協助傳統產業因應此一情勢,政府特於今年331成立「艱困傳統產業輔導機制」,提供多項輔導措施,由經濟部次長擔任召集人,於每季召開「艱困傳統產業專案小組」會議,檢視產業受進口衝擊情況,並督導及協調相關輔導措施之執行。貿委會亦提供多項因應措施,首先是增訂大陸貨品進口救濟專章,貿委會2001年底中國加WTO時,即著手修訂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增訂大陸貨品進口救濟專章,為中國貨品之進口救濟案件訂定法源基礎,使針對中國貨品之進口救濟案件得以順利進行。

此外,貿委會將中國進口貨品納入預警監測系統,藉由預警審查、發布、通報及進口救濟處理等四項機制之運作,讓政府相關單位及產業界能全面掌握中國貨品進口資訊,即時提出因應對策,降低對國內產業之衝擊。目前監測項目多8,696項,監測成果提供「艱困傳統產業專案小組」會議參考,以利及早預擬輔導措施及適時提供業界申辦案件之諮詢服務。 

為符合業界對貿易救濟知能需求,突破貿易救濟諮詢服務瓶頸,自本3月起四區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團,定期召開協助困境產業會議及業界意見交流公聽會,提供各區產業即時諮詢服務及提升各區榮指員專業素養,並提供產官學界對話平台,彙集實務經驗及學術資源,協助業者發掘經營困境並研擬解決方案,同時針對各工業會會務人員提供專人加強貿易救濟專業知能,以落實貿易救濟諮詢在地化服務。

我國傳統產業多屬中小型企業,較欠缺法律、會計等專業人才,致難以善用貿易救濟機制,貿委會特聘請具備貿易救濟專長628位貿易救濟種籽教授414位貿易救濟榮譽指導員,擔任貿易救濟老師,免費協助業者瞭解貿易救濟制度,目前正規劃協助國內弱勢產業(如內衣、衛生陶瓷、襪子及手動油壓托板車等)預擬貿易救濟案件之申請書範本,並開設貿易救濟案件實務研習課程,強化國內弱勢產業填寫貿易救濟案件之能力及實務經驗。以上措施將有助業者申辦貿易救濟措施,維護業者應有的權益。

除了以上輔導措施之外,貿委會設置貿易救濟入口網、「貿易救e學院」等數位學習平台,推廣縣市工業會與產業公(協)會善用其資訊回饋機制的服務功能,以學習貿易救濟相關知識。另外貿委會將配合經濟部實施電子化服務之施政方向,規劃建G2BB2B網路,強化政府機關與業界之資訊交流,以隨時瞭解業界之需求。
 

毛巾案對建立進口救濟制度與談判的重要性

請黃執行秘書談談貿委會辦理中國毛巾案之實務經驗,以及政府採行反傾銷措施而未採行進口救濟措施的主要考量? 

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948月提出毛巾進口救濟之申請後,貿委會決議展開調查,由於國內生產廠商答卷資料不完整,委員會議決議不採臨時措施。經貿委會派員向廠商說明問卷填答方式後,廠商完成調查問卷。貿委會經過問卷及資料調查、產業損害聽證、召開委員會議等法定程序後,最後建議針對自中國進口之毛巾採行為期三年提高關稅邊境救濟措施,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別為每公斤課423220元。

由於貿委會在辦理進口救濟案調查過程中,發現中國涉案產品涉有傾銷情事,於是通知財政部及申請人。故財政部依職權展開反傾銷調查,並由貿委會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貿委會因為辦理進口救濟案時已具備調查相關資料而得以最短時間內完成初步調查,並同時認定進口救濟案與反傾銷案初步調查之產業損害均成立,隨後反傾銷案由財政部完成傾銷初步及最後調查,並由貿委會續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後,95919財政部公告針對中國進口毛巾課徵五年反傾銷稅,除接受六家廠商價格具結外,其餘廠商均課204.1%的反傾銷稅。自採行反傾銷措施後,成效已可由中國毛巾之進口價格大幅提高、進口量大幅減少得到印證。956月至今3月之累積加權平均進口價格提高181元,較前一年度同期間平均進口價格70元大幅提1.6倍;累積進口量84餘萬公斤,較前一年度同期間進口量530餘萬公斤大幅下84%;累積徵收反傾銷稅額490餘萬元。

雖然毛巾進口救濟案可說視同成立,但政府最後未採行進口救濟措施,主要是基於政府業已採行確定之反傾銷措施,如再採行提高關稅之進口救濟措施,將難以符合貨品辦法23條有關「實施進口救濟措施,應斟酌各該貨品進口救濟案件對國家經濟利益、消費者權益及相關產業所造成之影響,並以彌補或防止產業因進口所受損害之範圍為限」之規定。此外,為避免雙重救濟,提高關稅之進口救濟措施及反傾銷措施不應同時採行,且反傾銷稅較進口救濟所擬提高關稅的幅度更高,實施期間也更長,所以可提供業者更週全之保護。另外,採行進口救濟措施須付出相對代價,業者後續負擔較重等實務面因素也要納入考量。

由於調查認定國內產業損害係因中國毛巾傾銷所導致之進口數量增加所致,我方實施反傾銷措施應足以對我業者之損害提供有效之救濟。另外,由反傾銷措施的效果來看,無論從提高中國進口毛巾價格之幅度、措施之實施期間而言,已可涵蓋貿委會建議之進口救濟措施,對國內產業提供適切之保護,同時亦可矯正中國毛巾對我傾銷之行為,所以經濟部於951024公告進口救濟案暫時予以結案。

毛巾案是我國第一件進口救濟案件,也是首件針對中國貨品之貿易救濟案件,同時又是依據中國入會承諾之特別防衛措施案件,所以毛巾案對於建立我國進口救濟制度及談判模式而言非常重要,因而引起各界之關注。另外,財政部依職權展開反傾銷調查,也開啟我國政府主動展開反傾銷調查之先例。同時針對同一產品進行進口救濟及反傾銷調查,也是我國第一次經驗。基於本案之特殊性,貿委會主任委員(也就是經濟部陳部長)特別指示以「回歸專業、依法行政」作為辦理案件的最高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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