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中國產業變化與工業結構調整問題
孫明德 (2007/03/07)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30卷第3期)》
中國產業消長與其影響
中國三級產業結構,在「改革開放」後主要可分為三個階段,1978~1984年期間,中國政府對農業採行「包幹制」,農民收獲在向政府繳納公糧後,餘下的歸農民所有,類似政府將土地租借給農民,農民以實物繳交租金的合約,以取代原有之「三級所有」的農政體制。由於此項制度有利於農民收益權的分配,使得農業產出快速增加,1978年農業在中國GDP所占比重約為28%,1984年則上升到32.2%,如附圖所示,提高了4.1個百分點,此時中國服務業比重由1978年之23.7%,微幅增加至1984年之24.8%,而工業占GDP比重則由1978年的48.2%,下降到1984年的43%,減少了5個百分點。顯示此一階段中國政府的農村和農業改革發揮部分成效,使得「改革開放」之前經濟結構重工輕農的情況有所改變。
附圖 中國三級產業占GDP比重趨勢變化
1985~1992年期間,隨著中國對外開放及經濟特區計畫逐步成型,加工貿易帶動工業發展,同時吸引大量勞動力自農業轉向工業部門,使得工業比重上揚,而農業比重則再度下滑,1985年中國三級產業比重分別約為31%、44%、25%,到1992年其比重分別約為23%、48%、29%。1993~2005年期間,中國致力發展能源、交通和通訊等投資,重工業中電力、鋼鐵、機械設備、汽車、造船、化工、電子、建材等產業快速成長,使得工業比重迅速上升,其中重工業成長幅度更高出輕工業2.3個百分點,而農業比重在1993年跌破20%,2000年後更降至15%以下。
中國政府的工業升級政策
工業的快速發展雖然使得中國成為「世界工廠」,但資本密集的重工業發展迅速也帶來許多問題,例如工業對就業人口的貢獻逐年下降,所得不均的問題日益惡化,高耗能、高汙染的企業增加,不僅使得資源的需求大增,並造成嚴重的環境生態破壞,此外部分產業投資過於集中,也造成這些產業的產能擴充速度超過需求成長。為了避免這些重工業發展所引發的不良影響,中國政府在其「十一五」規畫中,除了提出農業及服務業的振興方案之外,更要求工業發展能朝向「優化升級」,其重要目標包括,服務業產值占GDP比重及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全體就業人員比重,分別在五年內要提高3個和4個百分點,為求技術提升,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並希望扶植自有智慧財產權及品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為了達到上述目標,中國政府列出五個重點產業群,作為主要扶植的對象。其中高科技產業群中包含了電子資訊、生物科技、航太、新材料等四項,設備產業群則包含機械設備、汽車及船舶,另外三個產業群則為能源、原材料及紡織產業。
中國產業結構調整、十一五規劃、重工業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升級、外商投資、服務業振興、農業發展、工業優化、政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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