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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知己知彼,前進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

台經院  (2007/06/06)    《台經月刊第30卷第6期》

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係為我國的外交重鎮,而兩岸長期在上述地區也投注資源進行外交經貿的攻防戰。我國政府更於本(5)1日正式宣布與聖露西亞恢復邦交,使得我國的正式邦交國數目增加25國。觀察我國之邦交國的地理位置時可以發現,其中12個邦交國係位於中美洲與環加勒比海地區,可見該地區對台灣邁向正常化的國家,實具有國際法承認概念的指標意義。基此,政府不斷地想辦法來動用公、私部門的能量,例如於民944 月陳總統指示行政院成立「前進中美洲產業布局推動小組」,來協助推動民間企業赴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進行產業布局。基本上,政府己經盡其所能地推動企業赴上述地區邦交國的經貿投資,但結果依然是成效有限。推究原因有四:首先是台灣與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地理距離過於遙遠,兩地之商務活動往返不便。其次,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係屬拉丁文化,消費行為與生活習慣有其特殊性與區域性。再者,當地市場之規模太小,不具吸引力。最後,則是當地人民的所得水準偏低,產品的消費能力有限,影響到通路商建置產品行銷管道與銷售點的意願。

為克服上述的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之產業發展環境之特性,建議我國公、私部門應有下列之作法以吸引台商赴邦交國投資,並深耕台灣對當地國的外交關係,使當地國對我國的經濟產生依賴關係,進而降低傳統的金錢外交的影響力,以達永續外交之目的。

作法一:政府應藉由對當地產經資訊的經常性調查與研究報告,持續不斷的在國內進行廣宣,以利廠商瞭解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產業環境。例如可與國內各產業協會等組織來結合,對其會員進行推廣說明,尋求有意願赴當地投資的產業與廠商。

作法二:政府應以膽大心細的思維,善用「國家發展基金」成立「赴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投資種子基金」,協助並共同參與赴邦交國投資。實際作法是倘有國內企業或海外台商欲赴邦交國進行投資或布局,向政府提出要求資金挹注或主導時,政府相關單位應以開放且積極的態度,以進行投資申請案件的審核,落實具體投資實績。毋以企業規模太小或不具知名度等理由來拒絕任何有意赴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投資的廠商,以發揮企業螞蟻雄兵的經貿外交綜效。

作法三:瞭解並掌握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生產要素之競爭優勢,諸如土地、勞力或自然資源。我們發現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因濱臨海域且氣候暖和、土地尚稱肥沃,很適合農產品及其加工業之發展。因此,我國公、私部門之企業應可將該地區建設為我國在美洲地區的農業生產重鎮,將產品行銷美洲各地區。細部作法是可結合我國在當地農技團的專家與當地農民的網絡關係,發展出具競爭力的農企事業體。生產方式則主要以具季節性需求的蔬果為考量,再進行北美市場的行銷。特別是DR-CAFTA協定通過後,絕大部分的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的農產品皆可免稅輸美。就市場需求而言,美國市場對於東方蔬果的需求,每年約有總60億美元的進口量。

作法四:針對當地國之產業結構差異化之特性,並以全區域為目標市場規畫方向,作出國家間的區隔性產業發展。如在區域內的不同國家投資具策略性及市場競爭性的產業,在工業產品方面則以不重複投資同一產業為考量,但仍視全區域為單一市場,以達到規模經濟。我國在每一邦交國或可考慮擇定一至二項工業產品進行投資,政府並協助擴展市場,同時媒合具潛力當地企業夥伴,進行同業或異業的結盟關係,以降低台商投資風險。

作法五:我國企業赴當地投資必須慎選利基產品及發展出在地化的商業經營模式。由於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均為拉丁語系的國家,我國的廠商對當地風土民情、民族習性、生活態度與商業行為都非常陌生,因此企業欲赴當地投資經商前,必須先行作好市場調查、產業特性與商業習慣等資料蒐集,再進行「利基產品」的投資分析,以研擬出具在地化的商業經營模式。根據台經院長期研究與觀察的結果發現,台商企業在當地發展之經營型態應可考慮建立區域的運籌配銷中心,從事農、工業產品的銷售與維修服務工作。此外,近期台灣連鎖加盟事業發展己具國際競爭力,相關產業應可採區域授權方式赴當地推廣與布局。

作法六:從整體的產業布局來看,不論是政府或是企業皆應跳脫以單一國家為市場經營的概念,以破除市場規模小的限制。因此,不論是公、私部門企業應朝向將美國南部、墨西哥、中美洲整體與南美洲之哥倫比亞、委瑞內拉視為整體市場的產業布局方向思考,進行區域市場的行銷與通路的布建,以達到產業市場規模之經營。

綜觀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的經濟發展特性後,本刊提出幾項深度觀察點,說明該地區的競爭優勢,以提供公、私部門在全球產業布局之參考。首先,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在地緣位置上接近美洲主要市場,特別是美國,且美洲公路網已完成、港口機場設備完善。上述的條件可提供企業在爭取急單與快速交貨的競爭優勢。其次,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之國家為因應全球經濟整合之挑戰及提昇競爭力,各國政府皆致力於改善國內基礎建設及提高人力資源素質,以塑造優良的投資環境,進而吸引外人投資。歐美國家已赴該地區投資布局產業則有科技業(電腦軟體開發及醫療器材零組件)、客服電話服務中心、物流中心、紡織成衣業及觀光業等。再者,各國政府亦推動洽簽區域經濟整合協定及具雙邊性的自由貿易協定,藉以達到區域內零關稅貨物的自由流通,建構區域性的經濟共同體。具體的實例2000年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共同與墨西哥簽訂出口產品到墨國之十年免關稅的優惠措施2006年美國與中美洲五國暨多明尼加簽署複邊性的自由貿易協(DR-CAFTA),取代原先的加勒比海盆地協定,協助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的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最後,我國在農業、紡織業、塑膠業、電子零件組件業、金屬五金業或服務業等相關行業業者,皆可運用當地的自由貿易協定及當地人力網絡資源之優勢,將當地生產之產品銷售到美洲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

總之,台商企業應將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視為極具潛力地區,以積極的布局來瞭解當地市場結構的差異化與特性,選擇具利基的產業,慎選當地合作伙伴,進行投資或產業合作事宜。使得全球台商都能將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發展成區域性的生產基地,並善用當地國之自由貿易協定之優勢,進而達到我國產品或服務得以擴大行銷到美洲市場之終極目標。

中美洲加勒比海邦交國台灣投資國家發展基金產業布局DR-CAFTA自由貿易協定農業合作區域經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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