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美國貿易機制設計與政策變化之影響研析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美國貿易機制設計與政策變化之影響研析

曾子容  (2024/04/10)    《台經月刊第47卷第4期》

美國貿易政策機制設計涵蓋設置專業諮詢委員會、建立跨部會機制、設立專責辦公室,以利反映公私部門利益、協調資源分配與意見分歧、蒐集與傳達公眾需求與建議等。惟考量到即將舉行的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貿易政策可能會面臨轉變,包括對中立場、關稅課徵多寡、經貿合作態度、產業限制範圍、氣候議題立場等,我國企業需關注美國選前情勢及立法進程,提前制定應對措施,保持洞察未來的能力,以因應可能的變化。

 

依據《美國憲法》,美國政府有行政、立法、司法三大分支,行政部門由總統領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負責制定該國貿易與投資政策,以及監管與其他國家談判,為總統進行貿易決策。立法部門由國會領導,包括參議院與眾議院,兩院具監督、調解、制定法律等功能,而國會具備制定關稅及規範海外貿易之權利,在制定和塑造貿易政策上發揮制衡角色。


美國貿易政策機制設計

(一)設置專業諮詢委員會,反映公私部門利益

1974年美國國會設立顧問委員會制度,目的在確保美國貿易政策和貿易談判目標充分反映美國公私部門的利益。美國貿易代表署據此設置重要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則由該署之政府間事務和聯絡辦公室(IAPE)與農業部、商務部和勞工部等機構共同合作管理,包括貿易政策與談判諮詢委員會(ACTPN)、農業貿易技術諮詢委員會(ATAC)、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ITAC)、政府間政策諮詢委員會(IGPAC)、勞工諮詢委員會(LAC)、貿易與環境政策諮詢委員會(TEPAC),類型繁多且各有其專責項目,皆為負責提供貿易政策發展的執行建議。

以工業貿易諮詢委員會為例,ITAC是商界領袖參與組成,作為美國貿易代表署辦公室領導的貿易諮詢委員會體系之一,有機會反映對美國製造業和服務業貿易政策的建議,包括貿易壁壘、貿易協定談判和現有貿易協定的實施,以及該產業所涉及之相關部門的問題。目前ITAC共有15種不同的分類,包括小型、少數族裔和女性主導的企業、數位經濟、標準與技術貿易壁壘等。

(二)建立跨部會機制,協調資源分配與意見分歧

根據1962年《貿易擴展法》,國會建立跨部會貿易政策協調機制,由美國貿易代表署協調機構間的程序,重要的跨部會機制包括貿易政策代表委員會(TPSC)、貿易政策審查小組(TPRG),就貿易政策問題進行磋商與提供諮詢建議。目前TPRGTPSC由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及總統執行辦公室(EOP)下的委員會等21個機構共同組成,並由白宮貿易政策和經濟事務辦公室(TPE)召集,及處理政策文件和談判文件,就如何解決各機構之間的政策分歧向美國貿易代表提供建議。若TPSC機構間無法就某議題達成共識,該議題就會交由TPRG審理,若仍無法處理歧異,則轉由國家經濟委員會(NEC)或國家安全會議(NSC)進行討論,並向總統提出建議(附圖)。

美國貿易機制政策設計貿易委員會諮詢機制跨部會協調貿易法規雙邊協定數位貿易環境永續供應鏈韌性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