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在台灣政府體制內的實作經驗與經營——訪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
採訪、整理/陳映竹 (2018/10/09) 《台經月刊第41卷第10期》
在唐鳳政委上任後,藉由運作JOIN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將國外已行之有年的「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Multistakeholder Mechanism)帶入台灣,當民眾覺得政府現有的政策需要改進時,除了透過訴願、走上街頭外,亦可透過該平台,讓利害關係人與相關部會藉由該平台進行提案討論、連署,讓各方取得共同價值後再一起討論。
2018年度報稅軟體的界面即透過設計師主動透過該平台提案,召集相關的利害關係人後,經過多次的協作會議逐步改善,在上線後普遍獲得使用者好評,也令財政部士氣大振,從一個參與代表變為一個團隊,讓更多人願意採用這樣的運作機制與民眾互動。
藉此次訪談機會,除了解政委在台灣公務體制內的操作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方式、工具選擇之外,也談及未來如何擴散和永續經營。當天主要約訪唐鳳政委,她也同時找了具執行、參與經驗的團隊成員林書漾小姐、薛雅婷小姐加入討論,在採訪過程中提供意見。
解釋「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及實際運作之經驗
「利害關係人」是在一個組織中會影響組織目標,或被組織影響的團體或個人,這些人也願意長時間關注著其所關心的議題。如何讓政府體系的公務職員了解機制、願意參與、信任這套機制,實為不易的挑戰。此趟訪問的目的是想了解如何在台灣現在的政府體制內去實行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與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
目前較容易使大眾理解的案例,應該是2018年度推出的報稅軟體界面的改變。直接由設計師本人提案、經過連署到達人數門檻後,由政府提供交流的平台,讓所有相關的關係人共同協作。如果是其他的案件,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有沒有在協作會議時解釋什麼是「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
政委表示,在每次協作會議有一個開場簡報,這場簡報就是在解釋什麼是多方利害關係人。開始協作會議時,主持人是中立的第三方,透過焦點討論法(ORID):事實(object)、感受(reflective)、建議(interpretive)、決定(decisional),找出彼此確認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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