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創業城市發展策略之探討—以新加坡及雪蘭莪州為例
施榮峯 (2018/02/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2期》
面對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科技與創新已成為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各地基於基礎建設環境、制度、人力資源、經濟發展程度等條件的不同,對於刺激創新創業活動的發展,在採取策略上亦略有差異。因此,以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雪蘭莪州為例,探討其發展創業城市之政策作為,作為我國發展創業城市之參考。
新加坡發展創業城市之案例分析
新加坡的產業早期是以外資的技術移轉為主,九○年代後期新加坡開始致力於吸引全球創新創業人才,使整體產業由效率導向轉型為創新導向;1991年設置的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A*STAR)積極統籌科學與技術的研究發展,2006年更將獎勵政策提升至新加坡國家研究基金(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 NRF)等級,直屬於新加坡總理之下,刺激創新創業活動在新加坡蓬勃發展,茲依序說明新加坡發展創業城市之重要政策作為如下。
(一)重要機構
1.新加坡科技研究局
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前身為「新加坡科學技術局」,成立目的為促進新加坡科技研究和科研人才的整合,以協助新加坡轉型為知識型經濟體,與我國的科技部職能相近。例如: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在新加坡裕廊集團緯壹科技城中設有「A*StartCentral」,提供相關創新設施(3D印表機等)及科學實驗室,可供進駐之新創企業使用,同時提供進駐企業免費的法律諮詢等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科技研究局下設的高性能計算研究院(Institute of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IHPC),已於2014年取得人工智慧系統相關專利,可精準分析網路留言之語意分析,同時為了讓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受益,堅持不出售前述的分析技術,持續提供進駐之新創企業使用,藉以加速新加坡的新創企業快速成長。
2.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
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 SPRING)的前身為「新加坡生產力暨標準局」(PSB),具半官方性質的管理機構,隸屬於貿工部。設立目的在於提高新加坡企業的競爭力,為負責推動創新的專責機構。例如:(1)由新加坡SPRING出資執行的「新創事業發展計畫」(SEEDS),針對新加坡具創新產品或具國際市場成長潛力的企業共同籌資或融資,同時仲介投資者及創業家;(2)媒合和鼓勵有經驗的天使投資人共同培育新加坡新創企業的「企業天使基金計畫」;(3)針對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提供最高新加坡幣十萬元(合計約新台幣225萬元)的貸款服務等。
3.創業行動社群
創業行動社群(Action Community for Entrepreneurship, ACE)是2003年由新加坡貿工部所成立的機構,以建構永續的新創商業環境為目的,並透過新創補助計畫(Startup Grant)提供創新企業初期的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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