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人觀點高等教育評鑑之必要與實踐
林佳慧 (2006/06/05) 《台經月刊第29卷第6期》
隨著全球化的衝擊以及社會對高等教育的需求越趨多元化,各國大學教育逐漸由菁英教育邁向普及教育發展,且開始建立自身鮮明特色與追求卓越。我國自從民國83年大學法修正公布後,政府對於大學的管制逐漸開放鬆綁,過去十多年來大學院校的數量快速增加,對於提供國民充裕的就學機會頗有助益,但另一方面,卻也衍生出資源稀釋及大學教育功能分化的議題。
有鑒於目前各大學院校的同質性過高,不僅難以符合社會對於高等教育多元化的需求,也使彼此間的競爭傾向於惡性,使高等教育機構淪喪應有的本質與角色,政府近年提出多項計畫,如「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簡稱五年500億計畫)」、「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等,即是希望藉由各類競爭性經費的投入,使高等教育體系能產生異質性,藉以滿足社會多元化的需求,且有助於鼓勵大學根據本身的優勢與條件,發展出合適的自我定位,促使各大學的競爭由惡性轉變為良性,以爭取發展各自維持生存及發展特色所需的經費。
因此,在政府與社會對於大學院校之績效品質愈形關切的情況下,高等教育評鑑成為引導大學釐清定位與政府分配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不僅教育部積極地進行大學院校評鑑,民間機構也出現評比大學院校優劣的風潮,如遠見雜誌持續進行大學聲望評比的調查。
一項良好的評鑑應是一種協助受評者進行品質提升與改進的過程,在大學功能逐漸分化,政府教育經費日益緊縮的今日,高等教育評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評鑑的必要
在探究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初,應先對評鑑主體—大學的發展有所了解。就目前我國高等教育的類型而言,主要可依設立主體、學校性質等分成公/私立大學及一般大學/技職校院,並發展成綜合大學、單科大學與專門學院等類型(李芊慧,2003)。民國83年教育部修訂公布大學法,以求能建立大學功能及學術自主後,高等教育機構數量即進入快速擴張期,專科、技術學院改制或改名的情形如雨後春筍般紛紛而起,大學及獨立學院民國84年時為60家,但至民國94年時已至145家,增加有兩倍之多,同時期專科學校卻也從74家銳減至94年之17家,詳見圖1。
高等教育評鑑、多元化需求、大學法修正、教育資源分配、績效責任、教育品質、競爭機制、學術自主、後續追蹤制度、教育部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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