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我國邁向第二階段電業改革規劃之構想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我國邁向第二階段電業改革規劃之構想

馬公勉  (2019/06/06)    《台經月刊第42卷第6期》

   依據行政院201941發布的施政方針,係以確保穩定供電,發展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加強節能措施、提升能源效率、推動儲能系統、布建智慧電網、加速能源轉型與落實非核家園為目標。

   我國能源轉型目標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目標,希冀透過兩階段《電業法》修法,以期建立公平競爭市場交易環境,供所有電業及用戶參與競爭,並藉此提升電業之經營效率,及提供誘因鼓勵創新。爰此,《電業法》已20171月公告實施以開放綠電先行為原則,為後續持續開放的電力市場打下基礎,修法後電業將劃分為發電業、輸配電業與售電業,為循序漸進的建立批發與零售市場。《電業法》亦明定輸配電業應於廠網分工後,設立公開透明之電力交易平台,屆時發電業除透過買賣雙邊合約之外,亦可透過集中市場或電力批發現貨市場進行投標交易,屆時電力市場環境將具更多元競爭機會。

   在能源轉型目標下,未來電力主要來源為再生能源與天然氣,伴隨大量再生能源併入電網,可預見將造成電力網壅塞及系統衝擊,因此,電力市場制度應隨之予以變革與優化。借鏡國際經驗,電業改革相關推動作為包括建構具競爭性且公開透明之競爭市場,讓市場上所有資源均能公平競爭,另外透過價格訊號(price signal),反映電力資源與服務之價值。然而,我國電業尚屬於起步階段,究竟我國電業改革目的為何?須解決什麼樣的問題?第一階段過渡至第二階段考量重點為何?全面自由化零售競爭真的適合台灣嗎?

   基於上述,本文主要係探討因應能源轉型下,探索我國未來電業改革之方向,如何在確保供電穩定為前提下,發展出一個適合台灣本土化特性並具有自由競爭的電力市場架構、運作模式,由過渡時期到達完全自由化的分階段式發展過程中,建立應有的相關配套措施,以兼顧市場競爭機制並維護消費者權益,期能提供主管機關參考依據。
 

因應能源轉型下,未來電業角色之發展新趨勢

   推動低碳能源轉型為全球性發展趨勢,近十年來因應環保議題逐漸被重視,分散式能源、資通訊技術、儲能、智慧電網與物聯網議題大幅興起,電力產銷關係已從傳統集中化轉為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對於電力市場之交易模式、價格形成方式、產品與服務等商業模式,乃至電力系統之資源規劃、營運管控與資產管理等,整體環境已產生重大影響與變革,綜合而言,可歸納為五大趨勢:
(一)技術創新

   伴隨分散式能源日益普遍,相因應之電網基礎設施亦須加以擴建升級,例如:高壓直流輸電網,並透過智慧電網及電表與物聯網、行動裝置、雲端計算的整合,拉近電業與電力用戶的距離,將買賣關係轉型為「能源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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