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2016年台灣融入亞太經濟整合之挑戰與契機
譚瑾瑜 (2016/01/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1期》
2015年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完成簽署之後,帶領著亞太經濟整合邁向新的里程碑。TPP高標準及高品質的特性,促使亞太區域經貿組織朝向進一步經貿自由化的方向前進,對於正在談判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亦形成一定的競合作用。
除了多邊區域貿易協定持續推動之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亦如火如荼地展開,中國大陸與韓國及澳洲簽署的FTA均在2015年底生效,對於已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但未完成海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簽署的台灣,均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加以中國大陸提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以下簡稱亞投行)倡議及一帶一路策略,透過共同出資進行基礎建設及產業合作,與周邊國家強化經濟合作的模式,亦使亞太經濟整合產生變化。
展望2016年,本文擬就TPP與RCEP競合、韓國成為連結歐美亞洲之核心軸、中國大陸以一帶一路連結歐亞大陸分析亞太經濟整合新局,提出台灣融入亞太經濟整合之挑戰與契機。
TPP與RCEP的競合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於2015年10月4日完成簽署,12個亞太成員國家參與談判,另由東協加六(ASEAN+6)所推動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則包含東亞地區16個成員,形成亞太區域經濟整合之競合關係。
TPP為新型態、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依據TPP文本內容,TPP共計30章(注1),除了貨品貿易、紡織品與成衣、原產地規則等傳統貿易議題之外,事實上亦包含金融服務業、電信、電子商務、勞工、環境、合作和能力建構等新興貿易議題。以金融服務業為例,TPP將大幅放寬成員之間金融服務業在跨境及投資上的市場進入限制,提升TPP成員中金融服務業之發展。此外,在電子商務發展迅速的現況之下,TPP亦將進一步促進成員之間網際網路及數位經濟的自由流通,除了禁止電子傳輸課徵關稅之外,亦鼓勵以無紙式交易,並合作協助中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及鼓勵推動個人資料保護、線上消費保護、網路安全等政策。而體察到TPP成員之間的多元性及經濟規模差異,TPP特別設立合作及能力建構委員會,運用彼此資源協助TPP成員進行合作及能力建構,促進彼此合作與發展的契機。
TPP在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開放上採取負面表列方式,開放幅度均較各國WTO程度為優。以貨品貿易為例,所有農工產品都納入關稅減讓表減讓範圍之中,關稅自由化比率達99.3%,平均12國農工產品立即降稅比重為87.4%,新加坡立即降稅比率最高,為100%,其次依序為加拿大(94.9%)、紐西蘭(94.6%),較低的為越南(64.2%)及墨西哥(77.4%,附表)。
附表 TPP市場開放幅度
TPP的成立,對於成立許久的東協加六造成若干競合作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因而提出。根據「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RCEP主要涵蓋的議題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與技術合作、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爭端解決等七個議題,談判迄今已確立將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與技術合作、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競爭政策、金融、通訊、電子商務等議題列入協定範圍,然而TPP已納入的政府採購議題仍未決定是否列入。
TPP、RCEP、自由貿易協定、亞太經濟整合、韓國FTA戰略、中國一帶一路、貿易自由化、區域競爭、台灣經貿戰略、兩岸經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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