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東亞FTA盛行與台灣因應之道
洪財隆、江啟臣 (2008/05/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5期》
現狀與趨勢
東亞區域主義向來落後於歐洲與北美,但從1990年代末期開始也逐漸產生變化,其中爆發於1997年的東亞金融危機絕對是個轉捩點。此一經驗除了讓人重新反省「東亞經濟奇蹟」背後的弱點與限制之外,也強化了東亞的區域認同與經濟整合需要,並以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作為主要經貿結盟形式。
更重要的是,此一發展趨勢也開啟了中國正式參與東亞經貿合作的管道,更讓中國多了一項在國際政經舞台上孤立台灣的新工具。這對向來以經貿立國、甚至經貿活動日益倚重東亞的台灣而言,所可能蒙受的經濟損失與邊緣化壓力,可說極為嚴峻。
完整的經濟整合應當涵蓋資本市場與匯率機制,甚至亞洲貨幣單位(ACU)等金融整合議題,然而篇幅所限,以下主要聚焦在貿易與投資等相關層面,包括現狀與未來發展趨勢:
1.就「東協加一」此一整合方向而言,東協與中國(2002,架構協定)、東協(不含泰國)與南韓(2006,架構協定),以及東協與日本(2008)都已完成。其中「架構協定」或「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 1979)只規範「商品」(goods)貿易,也只有開發中國家才能適用,一來談判容易達成協議,二來其實質的經濟效益或衝擊有限。至於日本與東協的貿易協定則強調EPA(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涵蓋商品、服務與投資等範圍。
2.「東協加三對話機制,1997」(日中韓一起),在包括金融穩定(比如清邁倡議,2000)與能源安全等功能性合作領域已稍具成效。日本目前的興趣主要在澳洲、印度;韓國在美國與歐盟;而中國則對確保能源的關切大過區域主義,因此成局機會短期內並不大。
3.「東亞峰會」(East Asian Summit, 2005),以「東協加三」成員為核心,外加印度與紐澳等三國。從「東亞峰會」的過程與結果可以得知,中國傾向以「東協加三」成員為基礎,進一步建制為「東亞自由貿易協定」(EAFTA),而日本則希望包含前述三國,一舉擴大為「16國自由貿易協定」(16-nation Asia-Oceania, 2006),以降低中國的區域影響力。
4.另就東北亞而言,中國積極尋求與日韓簽署FTA,韓國已有回應,日本則持保留態度(民間商業團體如經團連則希望中日簽署FTA),唯希望雙方或三方先從投資協議開始。至於日韓雙邊FTA則可能在今年重起談判。
5.此外, 除了東協宣示本身將在2015年以前發展成「東協經濟共同體」(AEC)之外,區域內的重要國家南韓與美國的FTA(2007),一旦美國國會批准,無疑將會產生巨大骨牌效應,尤其是韓國與歐盟、韓國與中國的FTA很有可能也會接踵而至。
6.最後,由於美國對東亞區域主義的興起日益不安(特別如果可能由中國而非日本所主導),一方面擔心其在東亞的政經利益受損(被邊緣化),另方面也憂慮唯一橫跨亞太地區的重要組織APEC因而弱化,甚至不再起關鍵作用(irrelevant),凡此皆促使美國在2006年APEC年會中大力提倡FTAAP(亞太自由貿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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